文本描述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1985年印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 ? ? 目录 ? ? ?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1 一、托幼机构……………1 二、妇幼保健机构……………3 三、相关机构……………4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5 一、一日生活安排……………5 二、儿童膳食……………6 三、体格锻炼……………9 四、健康检查……………9 五、卫生与消毒……………13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5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16 八、伤害预防……………17 九、健康教育……………17 十、信息收集……………18 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19 一、卫生评价流程……………19 二、卫生评价标准……………19 第四部分?附?件……………23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23 附件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26 附件3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29 附件4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31 附件5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34 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38 附件7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39 附件8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4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