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EHS微社区矿山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根据山东省下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标准和上级文件要求,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进行安全管理,真正实现纵深防御、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的效果,对公司矿山相关人员进行两个体系培训。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让全员了解两个体系知识,学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分级,掌握各自岗位的风险点、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对应的管控措施,并能熟练实施各自职责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达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知识,增加全员安全主动性,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几率,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培训对象 公司矿山全体人员:矿山管理人员和矿山现场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依据 内容: 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风险管控措施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和计划。 依据: 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972-2017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012-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 3013-2017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四、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有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2、所有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培训档案,并纳入工资考核。 附:矿山两个体系培训计划表 编制:批准: EHS微社区矿山 2017-9-7 矿山两个体系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 形式 培训 学时 参加人员 考核 方式 授课人 培训日期 备注 1 1、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