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果1
仓房安全
粮仓要保持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不得使用危仓险库存粮,不得超安全装粮线存粮,简易仓房及成品粮仓不得散存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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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储粮安全
定期对库存粮食的温度、水分、湿度、害虫等进行检测,储粮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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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
药品专库储存,药品库距办公区、居住区和水源地30m以上,高于50年一遇洪水1m以上,结构坚固并有消防通道,设置警示标志。药品存放、收发、领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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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消防和用电安全等
大型粮库应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防栓等)和消防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库内用电线路、电器装置符合规定,仓房用防爆灯照明,配电箱上锁。库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并设置禁烟禁火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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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作业现场管理
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设置作业警示标志,有专人现场管理。机械设备使用规范,车辆、人员进出有序。开展高空作业(高大平房仓、筒仓出入仓作业等),按规定系安全带(绳)。立筒仓要安装除尘装置,防止粉尘爆炸。油罐进油应通风散气,防止溶剂挥发积聚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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