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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婚姻财富管理功能24页PPTX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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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3494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4(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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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2021 人寿保险的婚姻财富管理功能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前 言 01 前言 巴菲特说过:“结婚是我人生最大的投资”;比尔盖茨也曾说过:“找到合适的人结婚才是最聪明的决定”。我的理解第一个层面是“因为结婚这个行为可能改变人生的命运”(人生轨迹);第二个层面是“结婚的决定有可能改变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财富状态”(财富状态),这也是婚姻财富管理的必要性。 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02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1、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 结婚是一个重要的行为节点,节点前后财产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我们国家结婚是以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日期为准的,与“定亲”“宴请”“婚礼”的时间均没有关系。 夫妻一方结婚前拥有的财产在法律上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从结婚的那一刻往后,没有特别约定的夫妻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朴素的认为,结婚了,一方的收入包含了另一方对家庭默默地付出和情感的给予,所以无论另一方是否参与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2、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婚前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wxd71b108f461928c9、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8)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一、婚姻可以引发财产性质发生变化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