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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2014年广告制作类业务合同DOCX

xinzh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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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3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3/3/15(发布于广东)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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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合同编号:
***城
广告制作类业务合同
地产集团
2014.10.27
甲方:河南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互利、公平的原则制订,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和本合同约定完成广告类物品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喷绘、写真、条幅、车身贴、丝绢布、单面贴、透明贴、易拉宝架、X展架、拉网架等广告项目的制作、运输、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
二、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制作价格
1、根据附件一所罗列各种不同元素、尺寸及数量相对应的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相关材料、辅料、制作、安装、人工、维护、运输、转移、拆除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及相关税费、利润等,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保证上述制作价格为市场同规格、同品种、同档次、同质量的最低价,如甲方发现上述价格不是最低价的,甲方有权要求按最低价执行,对原已完成的部分,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差价,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3、如乙方对外上调单价或者市场价上涨的,则甲方仍按本条上述单价执行;如果乙方下调对外单价或者市场价下调的,前述约定的单价按比例相应下调,乙方保证下调后的单价仍为最低价,乙方应在对外单价下调或者市场价下调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下调后的最低单价结算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一旦发现,除对已制作完成的项目均按下调后的最低价执行外,乙方还应按已完成部分总价款的20%计算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价款中扣除差价部分和违约金,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支付给甲方。
四、支付方式:
1、每月据实结算一次,每月期满后10日内乙方提交上月所有已制作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明细以及甲方出具的广告物料订制单、相关验收依据、交接依据等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根据合同约定单价结算确定上月费用,结算确定后15个工作日甲方将上月结算价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提交的明细不清或者没有广告物料订制单、相关验收依据、交接依据,或者广告物料订制单、相关验收依据、交接依据虚假的,甲方有权不结算该部分费用。
2、乙方每次收款前,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需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节点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笔结算款,甲方财务部门将不予支付。 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重新开具、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开票、更换发票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开具虚假发票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以上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