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DB13A 12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064—2017代替 DB13/T 1064-2009家政保洁服务质量规范2017-03-29发布2017-06-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 1064—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3/T 1064-2009《家政保洁服务质量规范》。本标准由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邢台市标准化所、邢台市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长年、和平、张晓威、宋紫峰、吕琳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3/T 1064-2009。I DB13/T 1064—2017家政保洁服务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政保洁服务质量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执业管理、工作要求、质量要求、质量监督。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家政保洁服务行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GB/T 20647.8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3术语和定义GB/T 206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家政保洁服务以家庭、办公场所、楼宇日常保洁及开荒保洁等为服务对象,以保洁为服务内容的合法有偿服务。3.23.3家政保洁服务员根据要求从事家政保洁服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保洁员”)。顾客(用户)接受保洁服务的组织或个人。4基本要求4.1保洁组织保洁组织应具备如下条件:a)b)有合法经营执照;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发放上岗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