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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1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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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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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内容解读相关文件背景近年来,商业保险通过完善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有力促进了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发展,但同时也存在支撑作用不够充分、保障功能和资金支持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保障民生、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卫生健康委 税务总局 医保局共十三个部门就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提出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保险业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仍落后于国际水平。截至2018年末,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2673元和4.14%,与同期682美元(约合人民币4692元)和6.09%的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支撑作用不够充分保障功能有待提升资金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内容解读目前保险产品种类相对单一,在细分市场中缺乏更加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产品,不能全面满足客户的风险保障需求。现阶段对于寿险产品的定价利率以及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等限制严格,对于资产管理能力优秀的保险企业无法充分释放资管能力优势。这一《意见》的出台在为商业保险发展圈定方向的同时 ,可以视为近期来商业保险领域的最重大“利好”,商业保险在健康、养老、民生相关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发展空间。《意见》内容解读(一)一、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坚持健康保险保障属性,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时扩大相关保险产品范围。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癌症筛查、诊断和治疗相关的产品,支持医学创新,服务国家“癌症防治实施方案”。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提供与医疗旅游相衔接的健康保险服务。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研究开发疫苗接种不良反应补偿保险。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成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我国商业健康险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为疾病保险和医疗险;护理保险、失能保险供给严重不足,未来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发过程中,针对场景更加具体,保障责任更加聚焦的个性化产品将成为方向,而这也对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在健康领域的相关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HWP)。内容解读2019年,商业健康险实现保费收入7066亿元,同比增长29.7%。“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是《意见》给健康险制定的硬目标。这意味着,未来5年,健康险规模至少要增长3倍,每年要保持2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意见》中对于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的相关内容在明确描绘出商业健康险市场未来5年的市场空间(三倍增长)的同时,也对健康险产品的专业性与针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将会迎接一场“专业化”升级,而在专业层面落后的机构将缺少分享“蛋糕”的机会。《意见》内容解读(二)二、提升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质效。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及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医保控费,推动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规定推进信息共享,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运用,推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更好服务医保政策制定和医疗费用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制约商业健康类保险产品种类单一的核心问题在于险企无法通过医疗、社保等系统获取充分详实的客户数据与相关信息,保险产品“赖以为生”的风控体系无法建立,而新《意见》提出的推进信息共享将有助于这一根本性问题的解决,进而带来商业保险产品与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机构的深度结合。内容解读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规定推进信息共享《意见》中提出的“提升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质效”将有机会从根本上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现有社保体系融合,真正推动其成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极大程度”的提高商业健康类保险的社会影响力与覆盖范围。《意见》内容解读(三)三、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顺应护理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探索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相结合。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内容解读在逐步解决“风控”问题的基础上,“提前给付”型产品将不再仅受限于“罹患重大疾病”这一单一条件,逐步外延至客户需求同样旺盛的长期护理领域,更好满足市场对于健康类保险产品日趋多元的需求。探索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相结合《意见》中提出的“提升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质效”将有机会从根本上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现有社保体系融合,真正推动其成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极大程度”的提高商业健康类保险的社会影响力与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