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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优才引进支持方案
一、方案期间:
4 月 1 日——5 月 31 日
二、方案内容:
(一)额度支持:
分公司于方案期间内引进(以系统上编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同
业优才代理人,其聘才额度由事业部统一支持。
(二)同业优才代理人引进标准:
1、符合优秀代理人引进标准(详见xk人寿个发〔2017〕5 号、
15 号)
2、任职于主要同业(平安、新华、太保、太平)的绩优业务员、
主任、经理层级代理人
3、最近一次维持考核达标
(三)伯乐奖:
为鼓励引进同业优才代理人,给予推荐人伯乐奖奖励。伯乐奖将
分两次进行发放,发放条件及金额如下表所示:注 1:若辅导期首月未达成,但辅导期结束时达成全部标准,首
次伯乐奖可获补发。注 2:优才人员达标伯乐奖发放条件后,由分公司向事业部进行申请,审核达标后与推荐人佣金合并计税后发放。(四)名额限制:1、四五扩军期间每家分公司统一按 3 名经理、12 名主任分配引进名额。2、事业部将对分公司引进进度进行考核。针对引进缓慢机构,事业部将调减或取消下次方案名额。(五)方案考核:事业部将对分公司引进优才人员的成功情况进行考核,若优才人员未通过辅导期维持考核,产生的所有辅导期津贴将由分公司自行承担。(六)审批流程:1、分公司需上报以下资料用于优才代理人的审批:优秀代理人引进审批表、优秀代理人履历表、最近一年收入证明、同业任职资质证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同业现有团队架构、最近一年业绩情况;个人或团队所受表彰、嘉奖的证明文件、证书等)。2、事业部审批:事业部审批通过后,纳入优才引进方案,通知分公司并追加相应聘才额度。三、方案附则(一)分公司引进的优才人员一律按照《2017 年营销优秀代理人引进管理办法》(xk人寿个发〔2017〕5 号)与《2017 年收展优秀代理人引进管理办法》(xk人寿个发〔2017〕15 号)进行管理。(二)请各分公司做好方案的宣导与落实工作。(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总公司个险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