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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B 11DB32备案号:36370-2013江 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169.3-2012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水产品The Production Management Practice of The Edible Agriculture ProductsRecorded Farm-Aquatic Product2012-12-10发布2012-12-30实施发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2169.3-2012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制。DB/T 2169《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为系列标准:1.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基本要求2.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蔬菜3.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水产品4.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畜禽产品5.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蜂产品6.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米制品7.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紫菜8.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茶叶9.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水果制品10.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乳制品本部分为DB/T 2169的第三部分,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结合使用。本标准由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起草。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志军、袁芳、吴萍兰、蔡宝亮、乔华林、陈秀开、曾诚、施东华、唐伟。 DB32/T 2169.3-2012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水产品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出口动物源性水产品备案基地组织管理、基地条件、布局及设施、养殖管理、质量管理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经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供出口加工的动物源性水产品养殖场的生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 18407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 20014.13良好农业规范第13 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NY 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2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 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DB32/T 2169.1食用农产品备案基地生产管理规范基本要求3术语和定义3.1苗种用于繁育、增养殖生产的水产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等。3.23.3养殖投入品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苗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他化学剂及生物制剂,不包括渔用药物。渔用药物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养殖对象的病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成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质质量的物质4组织管理4.1组织机构和职责备案基地应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内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建立相关制度,保证有效开展各项活动。4.2人力资源4.2.1质量监督员1 DB32/T 2169.3-2012备案基地应配备质量监督人员,负责药品保管及发放,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质量监督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生动物疫病和兽药管理规定,熟悉产品输入国家或地区相关药残控制法规和标准,并具有一定的养殖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相关专业背景。4.2.2养殖技术员备案基地应配备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养殖过程中疾病诊断、处方开具、指导饲料及药物使用等。养殖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质量监督人员相同。4.2.3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经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4.3信息沟通4.3.1内部沟通a)备案基地应确保其质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操作人员获得充分的、相关的信息和数据。b)操作规程、养殖投入品清单、渔用药物清单、禁用药物清单等应张贴在便于质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操作人员观看、学习的区域。c)操作规程、养殖投入品清单、渔用药物清单、禁用药物清单等应张贴在便于质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操作人员观看、学习的区域。4.3.2外部沟通a)备案基地应在投放苗种后及时将苗种投放情况,包括投放种类、来源、数量、密度及预期产量等信息报告检验检疫部门。b)备案基地应将使用的饲料、养殖投入品及渔用药物等信息报检验检疫部门,未经备案的不得使用。各类养殖投入品及渔用药物使用或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c)发生重大疫情疫病时,备案基地应及时报告检验检疫部门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d)水产品原料检测不合格时,备案基地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其客户。5备案基地条件5.1环境要求养殖区域应远离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5.2水源要求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要求,淡水养殖用水应符合NY 5051要求,海水养殖用水应符合NY 5052要求。5.3底质要求养殖区域内底质应符合GB/T 18407.4的要求。6布局及设施6.1备案基地布局备案基地应合理布局,科学分区,对养殖池、网箱进行标识,标明编号、养殖品种、规模、数量、投苗日期等信息。备案基地应绘制基地平面图,平面图应标明备案基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包括经度和纬度。6.2备案基地规模土塘或者开放性水域养殖的水面总面积应在50亩以上,水泥池养殖的水面总面积应在1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6.3生产设施备案基地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供电设施、饲料房、药品库、工用器具存放库以及投饵、增氧和防敌害等设备设施。进排水管道分开,并有过滤设施以避免混入外来品种。养殖、捕捞工具无毒2 DB32/T 2169.3-2012无害,表面平滑。7养殖管理7.1养殖计划备案基地应制定每个品种的养殖计划和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养殖计划内容应至少包括:养殖品种、计划养殖时间、计划捕捞时间、计划养殖面积、预计产量、塘口或网箱分布等。7.2饲料管理7.2.1备案基地使用的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满足动物卫生、营养需求备案基地外购的苗种在购入前,应对苗种供应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