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Q/HRYSH 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HRYSH0008-2014 糖渍荸荠 2014-09-01发布 2014-09-25实施 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Ⅰ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企业组织制定了《糖渍荸荠》。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立军、王春华。 本标准批准人:曹振兴。 Q/HRYSH0008-2014为首次发布版本 1 糖渍荸荠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荸荠、白砂糖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去皮、清洗、清水浸泡、糖渍、沥糖液、 包装、杀菌后制成的荸荠类产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糖渍荸荠: 以荸荠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去皮、清洗、清水煮制、糖渍、包装、杀菌后制成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各种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3.1.2荸荠应符合NY/T1080的规定。 3.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组织形态 色泽 产品外形完整,不收缩,不变形。 黄白色或淡黄色,具有荸荠特有的颜色,在自然条件下,目测检查色泽、组 无褐变。 织状态、杂质;用鼻嗅检验气味 是否正常;用口尝方法鉴别滋味。 滋味及口感 杂质 具有荸荠产品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GB 5009.3 GB/T 10782 水分/(%) ≤ 85 总糖/(以葡萄糖计,%)≤ 30 3.4污染物限量 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Pb)/(mg/kg) ≤ 1.0 GB 5009.12 3.5微生物限量 3.5.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的规定。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致病菌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项 目 检验方法 n 5 5 c 0 1 m 0 M 沙门氏菌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100 CFU/g 1000 CFU/g GB 4789.10第二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 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2指示性微生物限量 指示性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指示性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GB 4789.2 菌落总数/(cfu/g) ≤ ≤ ≤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霉菌/(cfu/g) 30 50 GB/T 4789.3-2003 GB 4789.15 4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标志 5.1.1产品标签标示内容应符合GB7718、GB 28050的规定。 5.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5.2包装 产品包装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材质。 5.3运输 3 运输工具应洁净、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5.4贮存 产品贮存在通风、干燥、洁净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 同处贮存,下放垫板,隔墙、离地1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产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不倒塌、 不压坏包装为限。 6保质期 在满足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不低于12个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