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 A 16 DB22 备案号:44281-2015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222—2014 养老机构养护服务规范 Mainten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of pensinon institutions 2014-12-11发布 2014-12-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222—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至爱老年医疗护理院、长春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佳纯、台丽伟、郭彬、台丽静、刘涵、田浩、王洋、孙诚、刘军。 I DB22/T 2222—2014 养老机构养护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养护服务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安全管理、服务内 容和要求、档案的内容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养老机构的养护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T 50340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MZ/T 03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353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服务的各类组织。 3.2 养护服务 the maintenance service 由各类养老机构为各类老年人(包括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提供的生活照料、膳食、康 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 3.3 自理老人the self - care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3.4 介助老人the device– aid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年人。 1 DB22/T 2222—2014 3.5 介护老人the nursing– car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4基本要求 4.1机构要求 4.1.1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质。 4.1.2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 4.1.3公示服务指南,公开收费标准。 4.1.4养老机构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T 50340相关要求。 4.1.5有与养护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 4.1.6应制定服务流程或程序、制度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的职能、职责。 4.2人员的要求 4.2.1通用要求 4.2.1.1行为规范 4.2.1.1.1尊老敬老,以人为本。对老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贫富、 亲疏。 4.2.1.1.2服务第一,爱岗敬业。有礼貌,诚实、热情、平易近人。 4.2.1.1.3尊重人格、民族、宗教信仰和个人习惯,保护个人隐私。 4.2.1.1.4遵纪守法,自律奉献,保护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4.2.1.2仪容仪表 4.2.1.2.1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带饰品符合行业要求。 4.2.1.2.2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微笑服务。 4.2.1.2.3服装整洁,着装规范,佩带胸卡上岗。 4.2.2管理人员 4.2.2.1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4.2.2.2应有良好的综合能力。 4.2.3护理员 4.2.3.1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质证书。 4.2.3.2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明。 4.2.3.3应有尊老敬老,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观,并应有爱岗敬业,遵章守法,自律奉献的精神。 4.2.4其它人员 4.2.4.1按养老机构规模和性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 证书。 2 DB22/T 2222—2014 4.2.4.2宜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 5管理要求 GB/T 29353-2012中 第6章的规定执行。 6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 按GB/T 29353-2012 中第7章的规定执行。 7安全管理 按MZ/T 032 的规定执行。 8服务内容和要求 8.1基本内容及要求 按GB/T 29353-2012 中 8 的 8.2 条、8.4 ~ 8.10 条的规定执行。 8.2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 8.2.1自理老人 8.2.1.1自理老人服务内容 8.2.1.1.1居室卫生内容应包括: a)整理床铺、衣物; b)更换床单、被罩,保持床上用品整洁; c)室内通风、空气清鲜、无异味; d)清扫居室,清洁、消毒日常物品。 8.2.1.1.2个人卫生内容应包括: a)理发、修剪指(趾)甲、沐浴; b)衣着得体、卫生整洁。 8.2.1.1.3饮食起居内容应包括: a)打水、服药、用餐; b)起床、休息,参加各种康复、娱乐活动。 8.2.1.2自理老人服务要求 8.2.1.2.1居室卫生要求应包括: a)每日清晨整理床铺,晚上铺床,保持床铺清洁、平整; b)每周换洗床单、被罩、枕巾等用品一次,必要时随时换洗; c)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鲜、无异味; d)每日清扫居室一次,室内应无蚊虫; e)每周两次日常物品消毒,并做好记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