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180 A 18 DB22 备案号:43448-2014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133—2014 育婴师岗位服务规范 Nursery teachers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2014-10-10发布 2014-11-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213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妇女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育婴职业培训学校、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会昌、冯志坚、王志敏、卢书全、张嵩。 I DB22/T 2133—2014 育婴师岗位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育婴师岗位职业道德、日常行为、专业素养和服务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育婴师岗位的服务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18-2012家庭育婴服务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育婴师raise the baby member 从事0 岁~3 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3.2 认知 cognitive 人们认识活动的过程,即个体对感觉信号接收、检测、转换、简约、合成、编码、储存、提取、重 建、概念形成、判断和问题解决的信息加工处理过程。 3.3 情绪情感 cognitive 人对事物的态度的体验,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与否的反映,具有特殊的主观体验、显著的身体、生 理变化和外部表情行为。 4基本要求 4.1职业道德 4.1.1爱岗敬业,具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4.1.2热爱婴幼儿,富有爱心、耐心、诚信和责任心。 4.1.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