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南京农业大学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江苏益客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幸莲、王虎虎、黄继超、王鹏、周光宏、孙京新、王亮。
肉鸡宰前电致晕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鸡宰前管理要求、致晕设备和宰前电致晕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肉鸡屠宰企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胴体损伤 carcass damage
肉鸡胴体表面或内部的淤血和断骨损伤,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红头、红翅尖、胸大肌淤血、胸小肌淤血、翅部淤血、断翅、断腿等。
宰前电致晕 pre-stunning shocks
肉鸡头部浸入水浴槽遭受带电水电击,使肉鸡在被宰杀前处于昏迷状态的操作工序。
宰前管理作要求
抓捕
4.1.1 应双手紧握肉鸡双翅或膝关节以下部位或使用专门的捕捉器。
4.1.2 禁止采用抓握单只翅膀或大腿部等易造成鸡体损伤的抓捕方式。
禁食
宰前禁食时间应控制在6 h ~12 h之间。
运输
4.3.1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平稳,避免大幅颠簸。
4.3.2 冬季运输前应在鸡笼外加盖一层厚篷布保暖或采取其他保暖方式,夏季运输前应增加喷淋或通风
等降温措施。
4.3.3 运输过程中单个鸡笼内鸡体密度不超过40 kg/m2,应防止上层鸡笼中的鸡只排泄物落到下层鸡笼
中。
静养
活鸡运输至屠宰场待宰区后,静养时间应控制在0.5 h~3 h;冬季应注意鸡群的保暖,夏季应注意鸡群的降温。
卸载
4.5.1 卸载场地夏季应注意通风降温,冬季应注意保暖。
4.5.2 鸡笼应从运输车上缓慢卸下,轻放至传送带上或采用自动机械卸载装置卸载,防止鸡笼倾斜、抛
扔或倒扣。
4.5.3 卸载后的肉鸡应及时通过传送带运至挂鸡间,传送带应尽量减少拐角,不应有直角转弯。
4.5.4 传送带和卸载场地应即时消毒。
挂鸡
4.6.1 采用暗室挂鸡,室内光照度应保持在50 lx以下。
4.6.2 致晕前的链条轨道应安装挡胸板,挡胸板应在挂鸡之前安装并一直延伸到致晕槽。
4.6.3 应双手抓握鸡只膝关节以下部位从鸡笼中取出肉鸡,禁止提拉、拖拽鸡的头、翅膀或羽毛等部位。
4.6.4 将肉鸡双腿同时挂上挂钩,挂钩在轨道上运行时应保持水平,不应出现单侧鸡腿悬挂的情况。
4.6.5 鸡笼清空后,应及时进行修整、清洗和消毒。如发现箱盖或笼盖缺失、有漏洞,或任何有可能伤
到鸡。。。。。。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