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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琴心保重大疾病保险运营规则2020_3_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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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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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横琴琴心保重大疾病保险运营规则
【本规则仅适用于横琴琴心保重大疾病保险(代码: ),其他未涉及之内容以投保、保全及理赔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投保规则
一般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其中可选部分-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投保年龄为0-17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70周岁/保至80周岁/保至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交费频次:趸交、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
不同交费期间对应的投保年龄:最高交费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投保保额要求:最低投保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超出部分须为1万元的整数倍;最高投保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
风险保额:
寿险风险保额计算:
①基本部分:寿险风险保额为0;
②可选部分-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a.被保险人<18周岁时,寿险风险保额为0;
b.被保险人≥18周岁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
重疾风险保额计算:
①基本部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②可选部分-心脑血管疾病加油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0.2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③可选部分-恶性肿瘤加油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0.25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④可选部分-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0.2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即,同时选择基本+可选部分(心脑血管疾病加油包保险金+恶性肿瘤加油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15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附加险搭配规则:
投、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投保人可附加投保横琴附加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主附险须同时满足各自投保规则。
代理人及银保柜面销售投保特别规则(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代理人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寿险职业类别≥五类须做职业加费,健康评点EM≥50点须做健康加费;
未提及之内容按《横琴人寿个人人身保险核保指引》(2016版)执行。
互联网渠道投保特别规则(含我司官微/官网,第三方网销平台,银保电子渠道)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
被保人职业限制:
不含可选部分-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6类;
含可选部分-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4类。
投、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要求:
可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投保,若为本人以外的成年被保人投保,需进行被保人身份识别;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指定为配偶、子女、父母。
(四)投保限额:
投保年龄(周岁)

地区
本险种各渠道累计基本保额(万元)
被保人在我司的各渠道重疾风险保额累计(万元)
被保人在我司的各渠道寿险风险保额累计(万元)

0-5
一类地区
30
65
-


二类地区
30
65
-

6-17
一类地区
50
108



二类地区
50
108


18-40
一类地区
50
98
110


二类地区
38
76
90

41-45
一类地区。。。。。。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