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保健食品培训讲义*********医药有限公司2016年4月 内容提要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保健食品概论 1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流程 2 保健食品标识标签管理 5 4 3 保健食品真伪辨别 一、保健食品概论 1、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一个特定概念!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规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
国际上,对“保健食品”有不同的称呼:
美国 “膳食补充剂”(D.S)
德国 革新(改善)食品(ReformFood)
日本 特定保健用食品和营养机能食品(FNFC)
澳大利亚 “补充医药品”
韩国 “健康功能食品”
欧盟 “健康食品”等
保健食品的分类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功能性保健食品
营养素补充剂
保健食品首先必须是食品,它必须无毒无害。
安全性 功能性
2、保健食品的外观特点 蓝帽子 保健食品标志、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第200XXXXX号(或)国食健字J第200XXXXX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卫食健字(200X)第XXXX号(或)卫食健进字(200X)第XXXX号
中华人民卫生部批准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 保健食品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审批制度——《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此办法已与2016年2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注册号和备案号为保健食品的“身份证号”。
第九条 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一)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是指非同一国家、同一企业、同一配方申请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保健食品。 第四十五条 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 (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