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了其进行调查的四类报告的中国政府做法,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各种工具要
求或迫使向中国公司转让技术和知识产权;(2)剥夺美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的授
权谈判中基于市场环境设定条款的能力;(3)通过指导或不公平地促进中国公司
收购美国公司和资产以获取尖端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方式干预市场;(4)进行或支
持未经授权侵入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或利用网络盗窃谋取商业利益。美国贸易代
表办公室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了一份报告,支持调查中涉及的四类行为、政
策和做法不合理或有歧视性、加剧美国企业负担和/或限制美国企业的结论
中国制造2025产业规划
2015年5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牵头的涉及十个战
略性产业目标的10年规划——“中国制造2025”,这十个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
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
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虽然“中国制造2025”表面上只是为了通过更先进和灵活
的制造技术来提高工业生产力,但它象征着中国对“自主创新”采取的不断发展和
日渐成熟的做法,这一点在许多配套和相关的产业规划中得到了体现。他们一致
且压倒一切的目标是,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在中国市场上用中国的技术、产品
和服务取代外国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以便为中国公司主导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中国制造2025”旨在通过10年分步实施的过程,以牺牲、损害外国产业及技术
为代价,在10个战略性目标行业建立中国公司。“中国制造2025”的最初目标是
通过各种手段确保中国企业开发或获取自己的技术、知识产权和技能以及自己的
品牌;其接下来的目标是在中国市场上用国内技术、产品和服务取代外国技术、
产品和服务;最终目标是在10个战略目标行业中占据更大的全球市场份额
中国政府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而使用的许多政策工具引发了严重关切
这些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其他世贸组织成员未曾使用过,其中
包括旨在促进中国产业发展的广泛国家干预和支持,主要是通过限制、利用、歧
视或以其他方式给外国企业及其技术、产品和服务造成不便。事实上,即使是表
面上中立的措施也可以对国内企业有利,正如过去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尤其是
在各级地方政府
就其雄心而言,可能更重要的是,就政府为实现产业政策目标而投入的资源规模
而言,“中国制造2025”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执行的产业支持也有不同之处。在
这方面,即便中国政府未能实现“中国制造2025”中设定的产业政策目标,但仍
有可能造成或加剧市场扭曲,并在许多目标行业造成严重的产能过剩。美国继
续监测和分析中国在关键产业领域(这些领域是美国和世界经济的重要支柱)特
别是“中国制造2025”中的政策和做法,以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自主创新
旨在促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仍然是中国工业化努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
2010年以来,美国试图通过加强与中国的高层双边接触解决这些政策问题,这
些政策在中国国内拥有或开发知识产权时提供了各种优惠,涉及中国各个经济部
门,特别是在政府采购方面。例如,在2012年5月的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S&ED)
会议上,中国承诺将其他国家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与在中国拥有或开发的知识
产权同等对待。美国还利用2012年美中商贸联合委员会(JCCT)的机会,敦促中国
修改或取消看上去不符合这一承诺的具体措施。美国和中国在2013年和2014
年期间加强了讨论沟通。在2014年12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明确并强调,将
把在其他国家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与国内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同等对待。但
这些承诺再一次没有得到履行。中国继续推行各种政策,要求或支持知识产权在
中国的所有权或发展
政府采购方面,美国也从中国获得了一系列类似的承诺,中国同意将各级政府的
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优惠脱钩,国*务*院还发布了一项措施,规定省、地
政府在2011年12月之前消除所有仍保留的挂钩、联系。但这一承诺在许多年后
还没有兑现
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针对美国对持续发布的数十项不一致措施的关
切,中国宣布其国*务*院已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所有机构和地方各级政府“进
一步清理将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挂钩的相关措施”。又是同样的答
复,美国就不应该通过多次谈判一次又一次地寻求同样的承诺
投资限制
中国通过限制性投资机制保护许多国内产业,这对重要服务业、农业、采掘业和
某些制造业的外国投资者产生了不利影响。中国现行投资制度的许多方面一直是
外国投资者的密切关注点,包括缺乏实质性的自由化,表现为继续实行外资股本
上限和合资要求、对大量的投资延续逐案行政审批制度、新的和过于宽泛的国家
安全审查机制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网络安全法》和相关措施的负面影响越来
越大
此外,外资企业报告称,中国政府官员会要求外资企业转让技术、在中国研发、
满足与出口或国产化率有关的业绩要求或作出有价值的涉及具体交易的商业让
步,作为批准投资的条件。美国一再向中国提出对后者限制性投资制度的关切
到目前为止,双边持续的接触并没有让中国大幅放松投资限制,似乎也没有减少
中国政府官员的那些做法。在川普总统2017年11月访问北京后不久,中国确实
宣布,今后将放松对外资银行、人寿保险以及证券和资产管理等服务行业的某些
投资限制。这些承诺能否兑现还有待观察
安全可控的信息通讯技术政策
为实施2016年11月通过的《网络安全法》,中国在2017年发布了一系列的配
套措施,全球对中国执行网络安全政策的方式的关切日益增加。中国的做法是对
美国和其他外国信息和通讯技术(ICT)产品和服务实施严格限制,其明显目标是通
过鼓励用国内产品和服务替代外国ICT产品和服务来支持其技术本土化政策。世
界各国的利益相关者和政府对重要部门的ICT设备和其他ICT产品和服务的“安全
可控”要求表示严重关切,因为这些要求被中国政府以多种方式用于使非中国公
司处于不利地位
与《网络安全法》不同,中国早在2013年就在不同措施中提到了“安全可控”要
求。通过这些措施,中国要求中国IT用户购买中国产品并向中国服务供应商倾
斜、规定国产化率要求、规定国内研发要求,将研发地点视为网络安全风险因素,
并要求转让或开放源代码或其他知识产权。此外,中国在2015年颁布了《国家
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其中不仅列举了国家安全和反恐目标,而且还包
括了经济和产业政策。国*务*院还在2015年公布了一项计划,规定了到2020
年在关键政府部委采用“安全可控”产品和服务的时间表
与此同时,在这个大框架下,中国经济中又提出并部署了很多的部门政策。2014
年12月以来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中国银监会(CBRC)起草的一项提议,要求
银行系统到2019年所使用ICT产品的75%必须“安全可控”,并将制定一系列标
准,外国ICT供应商将因此被排除在中国银行业之外。不久之后,保险行业也提
出了类似的措施
2015年,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和利益相关方一道,向中国政府最高层就“安
全可控”要求提出严重关切。在主席2015年9月的国是访问期间,中美两国元首
就信息技术贸易确定了一系列的原则承诺。这一议题出现在2015年6月的S&ED
会议和2015年11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就技术政策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额外的
重要承诺。中国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重申了其中的许多承诺,并在会
上申明,中国的“安全可控”政策并不是不必要地限制或阻碍外国ICT供应商的商
业销售机会,也不是对ICT的商业购买、销售或使用基于国别施加不必要的条件
和限制。中国还同意将有关技术法规通知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TBT)
不过,中国似乎也不打算兑现自己的承诺。中国在2017年发布的众多网络安全
管理办法和措施,引发了其他国家对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方式的严重质疑。中国的
措施似乎不符合中国所承诺的非歧视性、非贸易限制的做法。因此,在过去一年
中,美国通过对管理办法的书面评论、在美中全面经济对话(CED)主持下的双边
沟通以及在世贸组织委员会会议上的多边接触,表达了对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方法
的严重关切,以说服中国修改其在这一领域的政策,以确保政策符合其在世贸组
织的义务和双边承诺。这些努力还在继续
补贴
中国继续向其国内产业提供大量补贴,这对美国产业造成了伤害。其中一些补贴
似乎也为世贸组织规则所禁止。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能够通过美国商务部的反
补贴税诉讼和世贸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来解决其中一些补贴问题。美国和其他世
贸组织成员还不断敦促中国根据其世贸组织义务,将其所有补贴通知后者,这些
国家同时还提交了反向通知(counternotifications),列出了中国没有通知的数
百个补贴项目。自16年前加入WTO以来,中国尚未向WTO提交一份完整的由
中央政府支持的补贴通知,而且到2016年7月前,中国还没有知会一份地方政
府的补贴,而2016年7月提交的信息也只是基于美国根据WTO规则质疑为禁止
补贴的地方政府补贴
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