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合正中央原著秒杀活动策划执行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深圳市威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福田区第一世界广场B座21F
电话:0755-82968129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和执行2011年7月9号合正中央原著销售中心秒杀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作为秒杀 活动(以下简称该活动)的策划执行方,具体服务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
第二条 活动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需要及时知会乙方;乙方如有需要调整活动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活动方案之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保证不会擅自参照其形式作全部或部分的用途。甲方有权在媒体、刊物上就该活动作适当宣传
第四条 活动现场的布置时间为2011年7月8日(8:30—17:30),乙方须按时完成现场的布置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过双方协商,本次活动物料总费为人民币 捌万柒仟肆佰贰拾伍元整(¥87425.00元);
秒杀奖品总费用:陆万肆仟壹佰伍拾壹元整(¥64151.00元);
秒杀活动共计:壹拾伍万壹仟伍佰柒拾陆元整(¥151576.00元);
最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参照附件报价单确认实际合作金额。如超过预算的费用,需经与甲方协商和确认,以双方签字确认之报价清单进行结算
2、活动结束后在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的前提下,甲方需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大写):壹拾伍万壹仟伍佰柒拾陆元整(¥151576.00元);给到乙方
3、乙方开户行:深圳市威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益田支行
4551200001819100029202
第五条 违约条款:
1、如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取消此协议书,应提前7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此外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的,协议终止前因本次项目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应给予实报实销。因乙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双倍返还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活动款项,从而导致活动延误或其它后果,甲方将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按日支付协议金额的1%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活动造成的所有损失
3、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要求按时完成活动内容,甲方有权拒付所有相关款项,乙方应按日支付协议金额的1%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及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深圳市威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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