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摘要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在经历一系列诸如放权让
利,推行承包制,股份制改革之后,仍然未能解决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政
企不分等一系列制约国企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对此,本文结合企业改革的实践,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研究公司治理结构,重点研究了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必然会产生的代理人问题、以及如何激励与监督代理人
的问题。
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具有多层次,复杂化特点;第一层是企业的最终所有权
与法人所有权;第二是企业的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而最基本的权利结构是股权
结构,以及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经营权)之间的产权关系。这种产权关系
不易界定,是现代企业产权明晰化的难点。
本文跟踪分析了TT公司两次改革过程。研究发现,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
革关键在于理顺产权关系,形成有效的产权结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
企业产权多元化改制中,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应有偿清晰到自然人,这是产权高
度清晰的标志,而使产权结构多元化、法人化、社会化和培育充分公平竞争的市
场体系,把国有股配置给多个国有资产代理人,构造合理的股权结构,则是国有
企业治理结构的保证。本文的研究成果对国有企业改革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TT公司,产权关系,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意义与背景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兴衰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整
体水平的高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
大成就。然而在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国有
企业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日益暴露。[1]
1、政企无法真正分开,国有企业产权主体未能真正实现多元化。在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将传统的国有企业资产一次性转
为国有股。另一些在改制中虽然吸纳了其他成份的股份,但均是在政府行政干预
下,保持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政府仍要代表国家干预控制企业,导致了国
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上不能放开手脚,同时也影响了政府管理国家和调控经济的职
能,致使企业产权主体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相悖。
2、国有制与社会劳动者所有相分离、排斥,国有资产所有者处于“虚置”状态。
所有关系的虚化造成了实际上的分离、转移、排斥。即使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也
把国有资产看成是异己的,将自己的劳动视为雇佣,从而在根本上抹消了社会劳
动者对国有资产经营好坏、流失与否、效益分配等情况的关注和参与。致使在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与传统国有制的垄断性、封闭性形成了严重的对
立与冲突。
3、条块分割,国有资产存量不活。在传统体制的影响下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受
到地区和部门的分割。而这种分割封闭,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沉淀”和“凝滞”,造
成国有资产低效甚至无效营运。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全国国有资产存量
中,若按1994年底统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22000亿元计算,约有4000亿元左右
的国有资产闲置或半闲置。庞大的国有资产凝固不动,不仅使资产价值难以实现,
反而因社会生产技术进步导致资产原值的贬损。由于排斥了经济的内在联系,资
源的流动和配置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格格
不入。
4、国有企业负债经营包袱沉重。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处于高负债经营状
态,企业负债额远远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正常水平。据统计,截止1994年8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