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细则
修 订 人:徐明玉
审 核 人:马强、史洪杰
批 准 人:闻学东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处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2012年11月21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人力资源甄选、配置和储备,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事内外部招聘管理。
第二章职 能
第三条人力资源处为公司招聘管理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公司招聘政策的制定
2、负责公司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的审核;
3、负责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招聘组织和实施;
4、负责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大学生招聘会及各类专场招聘会;
5、负责公司招聘预算费用的管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能为:
1、负责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的拟定;
2、参与人员选拔的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第三章招聘类别
第五条招聘类别
根据招聘对象和招聘范围的不同,将招聘的类别分为三种。
1、校园招聘:是指面向各大中专院校进行的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重在建立公司的后备人才储备。
2、社会招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管、专业、基层序列人员,重在解决公司的人才紧缺。
3、内部竞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的人员选拔(不含主管竞聘),重在解决公司内部员工的发展,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用人机制。
第四章招聘计划及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年度校园招聘计划的制定
1、各部门于每年7月份对本部门的大学生培养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结合本部门人员需求规划,提出需求计划,并报分管副总审批。
2、人力资源处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各部门上报的需求,8月份编制公司下年度校园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部总裁室人事组备案。
第七条社会招聘计划的制定
1、年度社会招聘计划的制定
各部门于9月份对本部门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制订下年度社会招聘需求计划,并报分管副总审批。
人力资源处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各部门上报的需求,10月份编制公司下年度社会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裁室人事组备案。
2、月度社会招聘计划的制定
月度社会招聘计划参照年度社会招聘计划并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各部门根据月度人员需求情况提前30天填写《各部门月度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一),于每月月底之前上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制定月度招聘计划并实施。
第九条招聘预算的编制
1、招聘费用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的费用、资料费、猎头公司费用、场地费用、聘请面试专家费用、人才测评费用、面试人员的差旅费用及其它与招聘相关的费用。
2、人力资源处根据校园招聘方案、社会招聘方案等于每年的10月份编制下年度招聘费预算,并纳入人工成本统一管控。
第五章校园招聘的实施
第十条校园招聘的对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第十一条校园招聘程序
1、确定招聘院校:根据年度校园招聘计划,结合各大院校的招聘会时间,确定招聘院校。
2、前期宣导:招聘人员提前与校方联系进行招聘会前公司宣导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3、现场招聘实施:
(1)招聘学生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①通用专业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专业课程不得有补考经历;
②同等情况下,曾获国家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③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
④公司提出的其他要求。
(2)收取并筛选简历,与学生面谈,择优录取,确定招聘人选。
4、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
5、入司:根据公司安排统一办理应届毕业生的入司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实习,如果特殊情况,需报人事副总审批,实习期间,公司可给予一定的实习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不超过试用期工资标准。
第六章社会招聘的实施
第十三条社会招聘的程序:社会招聘实施流程分为信息发布、简历筛选、资格初审、甄选作业、相关背景调查(根据需要)、健康体检、审批等阶段。
1、信息发布
依据招聘计划及需求岗位的任职资格确定招聘信息发布的内容、范围、渠道、截止时间。
2、简历筛选
(1)人力资源处根据需求岗位的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资料/简历进行分类和筛选。将合格的简历转用人单位复审;
(2)由用人单位确定初试候选人员,人力资源处负责通知面试。(注:成批招聘基层序列岗位人员无需进行用人单位复审)
(3)简历筛选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人员类别
年龄限制(原则上)一级主管
不高于50周岁二级主管
不高于40周岁专业序列
20-50周岁基层序列
18-32周岁
注:各类别外招人员超年龄限制,须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录用。
3、资格初审面试人员需填写员工《面试登记表》(附件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验证,由招聘负责人或人力资源处处长对基本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通用技能进行面试,将初试评价意见记录在《面试评价表》(见附件三)上。需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件或资料有:
(1)身份证(原件);
(2)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3)职称及执业/职业资格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甄选作业
(1)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级别和任职资格要求组织评委,评委要求3-5人,具体要求:
招聘职位
评委构成(3人及以上)
评委组组长
备注
一级主管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副总
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人事副总
董事长
在招聘公司人事、财务、采购、工程四条专业线一级主管时,评委的组成还应包含集团总部总裁室主任/副主任、集团总部部长/副部长、招聘岗位的直接主管
二级主管
专家
用人部门分管副总
用人部门一级主管
上下工序/协作部门的负责人
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人事副总
特邀专家等人员
分管副总
专业序列
基层序列
人力资源处、用人单位一级主管、用人部门指定专业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