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是矿山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
4、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本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编制审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协调配备必需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保证本矿山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8、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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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
安全员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指示,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2、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并抓好贯彻执行;
3、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参与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抓好贯彻执行,教育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本矿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7、配合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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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入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1、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1)国家及地方政府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针对造成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改进生产工艺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采取的措施。
(5)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整改。
(6)针对上述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投入编入年度、纳入计划内,并保证投入专款专用。
2、安全措施的投入
(1)本矿山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编入年度计划,从采矿的那天起安全生产经费实报实销。
(2)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管理。
(3)购置或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标语、器材和工具。
(4)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5)对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
(6)对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评估。
二、年度投入满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1、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投入计划进行投入,改善了劳动生产安全的状况。
2、将根据生产情况的增加,逐步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满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
3、本矿山的安全专项经费保证矿山的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生产设备的更新、维护及保养,安全生产的评估。
4、年度投入计划保证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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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和完善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对于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的从业人员予以鼓励。
二、对履行职责不好,不服从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的职工,予以10――100元人民币的奖励,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的职工,给予10――1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四、矿长、安全员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