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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地产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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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4/2(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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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浙江杭州房地产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项目位于 ,项目名称为__(以下简称该项目)。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的态度,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广告平面设计及销售策划和销售代理等服务。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总则、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行生效,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委托咨询服务关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所有可售物业售罄为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盘(以该项目首期物业预售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以下称正式开盘)为前期策划期,正式开盘后至该项目所有可售物业售罄为后期销售代理期。

在乙方担任该项目全案营销代理期间,甲方承诺不会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其项目的全案营销代理在 _或其他地区推广该项目。如甲方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此项目,则此单位或个人所销售的该项目业绩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制定该项目详尽的推广策划、平面设计和销售计划,提出推广策略及销售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方予执行。故甲、乙双方在整个合同期限内,均应严格执行上述策略及方案,以保证该项目的销售成功。如果市场变化,该策略及方案可由乙方提出变更建议,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合同期内所有的项目策划、推广策划、平面设计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须在该项目的所有报纸、电视、灯箱、横幅等各类广告或媒体上以全案策划及销售代理的身份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标记及联系方式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保密条款,该合同保密条款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及双方公司商业秘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保密条款内包含内容,若其中一方违反,则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市场推广费用
广告投放计划及市场推广预算由乙方制定,并向甲方提交,经充分讨论、得到甲方批准后方能实行。

该项目之广告及市场推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其他即时发生的预算外推广费用,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经批准后以实报实销方式由甲方支付。

广告发布权审批工作由甲方负责。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销售有关的所有资料、图纸与相关销售工具(如销售中心、销售中心一切设备、销售模型等)。营销中心日常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指定一名工作协调人,该工作协调人代表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需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签字审核、汇报确认。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有关项目销售事宜的变动,应由协调人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和通报。协调人员名单确定与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组织与乙方每周进行例会,交流与讨论项目运作情况。特殊情况视工作需要可机动安排例会时间。

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一起完成经双方确认的在推广策略中所提出的销售道具准备、媒体发布与广告计划实施等工作。

在乙方担任该项目的营销代理期间,甲方有权更改有关项目的单位销售价格或付款方式,但应事先征询乙方意见,并根据销售情况,由双方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执行方案。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推广、销售组织、销售培训、销售控制、销售管理和销售执行等工作,并提前报请甲方批准,确认后实施。

乙方所提出的营销方案、各类销售资料的制作、销售策略等一系列工作及计划均需事先征询甲方意见并获得甲方批准确认后方予实施。

乙方委派项目主管组建该项目的营销专案组,负责该项目的营销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乙方委派项目主管的工资及奖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提供操作人员名单,如有人员变更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委派销售专案经理及销售人员若干名组成该项目的销售专案组,在正式开盘后常驻销售案场,进行该项目的销售管理及现场销售工作。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指定一名工作协调人,该工作协调人负责对于甲方提出须确认的各项事宜向乙方公司汇报审批并签字确认。

乙方须独立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营销代理服务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包、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确认的广告预算,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出和确定各
类媒体广告的发布日期及设计、投放及分布工作,并报请甲方批准,辅助甲方实施。

销售代理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前期策划期费用及支付
前期策划期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壹佰伍拾 万元整;
当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 万元整;
当乙方完成项目市场研究报告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 ___万元整;
当乙方完成项目定位报告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整;
当甲方售楼处动工之日起三日内(若截至年 月 日仍未开盘,则甲方应于该日将最后一笔策划服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万元整。

二、销售代理费用的计取与支付
关于基本销售代理费的计算及支付,双方同意按该项目的销售进程分比例核算,其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比例分级计算:
销售进程
销售率比例
未达标费率
达标费率
超标费率

开盘后三个月
30%
2.0%
2.3%
2.5%

开盘后六个月
50%
2.0%
2.3%
2.5%

开盘后九个月
70%
2.0%
2.3%
2.5%

开盘后十二个月
85%
2.0%
2.3%
2.5%

2、在销售代理期,若该项目所有可售房源需要分期销售的,则销售率考核按照当期所有可售房源为基数,进行分期考核。

3、销售代理服务费按照每月实际成交销售总金额的1.8%每月计提一次,待每期考核阶段结束后再结算一次服务费,若产生考核达标或超标跳佣,则一次性补足此前比例的不足部分。

4、在该项目公开发售后,以每月的1号作为上月销售代理费用的结算日,该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届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乙方当月的基本销售代理费及相应的补足部分。

5、 其他事项
在乙方担任该项目销售代理期间,该项目的全部可售单位的销售均应纳入乙方独家销售代理收费的计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