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
(2014年度第一版)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倡导文明新风,造就一支适应东海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遵循“文化上引导、情感上关爱、制度上约束、经济上驱动”的方针,严格按照“东海人六条标准”(参见附件一)的要求,坚持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违反本规范,除国家法律、法规特别规定之外,均按本规范的处罚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
第四条 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
处罚措施:凡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审查或拘捕者,公司将予以解职辞退处理
第五条任何人都不准勾结社会黑帮及流氓团伙,更不准将其带入公司厂区和生活区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解职辞退处理;有违法犯罪嫌疑者,由公司保卫部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严禁无信念、无原则、无责任地慷企业之慨,严禁存在通人情、装腰包、吃回扣等损公肥私行为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除清退全部赃款、赃物等非法所得外,一律予以解职辞退处理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有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行为
处罚措施:凡偷盗公司和他人公、私财物价值在500元/人次以上者均予以解职辞退;触犯刑律的,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和职权贪污、行(受)贿
处罚措施:凡贪污、行(受)贿500元/人次以下者,对当事人给予1000元/次罚款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凡贪污、行(受)贿500元/人次及其以上者,对当事人予以解职辞退;触犯刑律的,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工资分配中严禁出现截留、隐瞒、截取、扣压员工工资行为
处罚措施:若有违反,一律按贪污行(受)贿论处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内以任何理由打架斗殴,否则所造成的他人及财物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处罚措施:如有违反,不论有理或无理,处以双方各500元/人次罚款,再酌情处理;打架斗殴两次上者予以解职辞退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严禁在厂区任何场所进行wxd71b108f461928c9、涉黄等违法活动
处罚措施:凡参与wxd71b108f461928c9或进行涉黄活动者,初次参与者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参与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予以解职辞退处理;性质恶劣者由公司保卫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严禁利用欺骗、诱惑、勾引、威胁、拉拢等手段,在公司以外任何场所从事wxd71b108f461928c9、涉黄等违法乱纪活动
处罚措施:凡在公司以外发生上述行为,一经举报查证属实,对主要责任人及当事人立即予以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公司保卫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私吃、私拿、私分、私要下属任何形式的财物
处罚措施:凡检举发现收受下属员工钱物在200元以上者,一律停职检查,全公司通报;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职辞退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准在任何公开场所对领导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与谩骂
处罚措施:一经查证属实,给予批评教育,并对当事人处以300元/人次罚款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解职辞退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得在网上散布有损企业形象及人身攻击的言论
处罚措施:若有违反,情节轻微者,给予当事人200元/人次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严禁在任何场合利用任何手段非法传销、直销、促销各种产品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3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机密
处罚措施: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1000元/次的处罚,并责令其追回外传资料;如性质恶劣给公司造成影响,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八条凡属拣(拾)到的东西应主动交给主管领导或失主,不得私藏归己
奖励:拾金不昧主动上交或归还者,在全公司通报表扬,并由单位酌情给予100—500元/人次奖励;如数额巨大,影响深远,可优先申报公司”五一”劳动奖章并获得物质奖励
处罚措施:拣(拾)到的东西若不上交或不归还,一经查出,除勒令其归还外,给予当事人1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敢于伸张正义,敢于举报揭发
奖励:凡举报揭发坏人坏事属实者,给予暗中保护以及500元/人次的奖励;作出特殊贡献者,给予公司“五一见义勇为”奖励
第二十条凡属公共财物均要自觉爱(维)护,不得损坏
1、任何人不准私拆、私卸考勤机、电灯、电话、电视、电脑等照明、通讯和办公等设施
处罚措施:若有违反,除按损坏价值5倍赔偿外,对当事人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情节严重,对当事人给予入库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司保卫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攀登电杆、烟囱和高塔等高度2米以上的建筑物,更不准乱拆、乱卸、或遮挡各类监控设备
处罚措施:如未经允许,私自攀登而未造成事故者,给予当事人100元/人次罚款处理;造成事故者,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如乱拆、乱卸、遮挡各类监控设备,对有关责任人进行500元/人次罚款处理;造成事故者,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严禁私自改装、拆卸、乱接一切设备或设施
处罚措施:如若因乱拆、乱卸、乱接、乱改设备导致事故发生,除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外,给予当事人1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参加公司级培训、会议、庆典等重大活动,必须按规定穿工装,仪容整洁
处罚措施:如若违反,给予当事人300元/人次处罚,给公司造成影响者,给予入库处理
第二十二条树立良好的企业窗口形象,文明热情,微笑服务,不准故意刁难同事与顾客,不与同事互相谩骂,更不准与同事或客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口角之争或肢体冲突
处罚措施:若发生一次刁难顾客(同事)、恶语伤人或相互谩骂者,给予当事人200元/人次罚款处理;若与同事或客人发生肢体冲突,不论对错一律对当事人给予500元/人次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入库处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围观、尾随和刻意迎面相遇来公司视察、参观的上级领导以及外来宾客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200元/人次罚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领导离开办公室外出或在公司内视察工作时,不准任何人对领导路遇堵截,请示批条或办理其它事情(特别重大的生产、设备、安全事故除外)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在领导休息期间(中午12:00—13:00(冬季时间);中午12:00—14:00(夏季时间)晚22:00以后,)找领导谈工作或私事,更不准打电话请假或告事(及特殊情况除外)
处罚措施:若有违反,给予当事人50元/人次罚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