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田昌灯饰公司消防制度手册DOC.doc

田昌灯饰公司消防制度手册DOC.doc

资料大小:1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11/5(发布于浙江)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田昌灯饰公司消防制度手册DOC.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不发生火险和消防隐患,保护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手册: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供应商.
3.0职责
3.1行政部的职责
3.1.1行政部:为消防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
防知识。

2.落实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情况。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现象,整改火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安
全防火通道 (包括走廊、楼梯) 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
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3.1.2保安队作为行政部下属分支机构,对公司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使
之处于运转正常,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权威。它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对公司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原
因,并提出解决处理的意见,向行政部报告情况。

4.负责检查各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6.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
题时,要向行政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协助公司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8.负责监督公司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9.协助做好重要接待任务时有关消防方面的安全工作。

10.管理好消防业务档案。

3.1.3全体员工的职责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与以执行总经理为领导的各项消防工作,其职责:
1.积极参与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各项培训,配合防火责任人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2.妥善维护好各类消防器材,了解公司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
且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

3.发现有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排除,保证及时向领导报告。

4.牢记火警电话“119”和行政部电话“88625580”。

5.发现火警时,应迅速向公司行政部报告,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且组织救护与疏散人员.
6.积极协助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与警戒。

4.0防火制度
4.1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
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4.2公司内指定区域外严禁贮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4.3公司内必须按面积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4.4公司内非指定区域不得燃烧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不乱丢。

4.5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
措施后,在专人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4.6在进行装修时需要增设电线路时,必须先经行政部批准,严禁乱拉、 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7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行政部,并关闭电源开关和门窗,迅速有序地从逃生出口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5.0火情的处理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灭火指挥部设在行政部,总指挥由执行总经理担任,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权力,其处理规范如下:
5.1火情报警
5.1.1发现火情,切记不可惊慌失措,应利用就近地点。首先疏散员工。并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电话88625580),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及自报本人姓名、所在部门。

5.1.2如火势小,可先灭火后报告行政部,并保护现场。如火情紧急、附近无电话,应立即用硬质物品击碎就近的报警装置,在安全的情况下迅
速使用轻便灭火器灭火。

5.2火情确认
行政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保安队和义消队人员赶赴现场,确认火情势态。证实火情后,应立即反馈行政部,如遇火警误报,要立即
反馈行政部,并做好误报记录及善后工作。

5.3火情通报
火情确认后,行政部根据总指挥指示,决定是否向区消防局报警,是
否关闭生产现场之运作或切断电源.
5.4义务消防队行动
义务消防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火警现场,由消防主管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队员按指令实施灭火,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总指挥部。

5.5其他人员的行动
5.5.1报警员工
A、向行政部报警后,切不可冒然行事,如有可能,留在现场警告危险区内尚未觉察到的人员,救火队赶到时为其提供情况;
B、灭火结束后,提供火灾发生的线索,协助调查火灾情况。

5.5.2其他员工
A:保持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行,非经明确授意,不得接近现场;
B:灵活回答公司办公人员的问话,避免不良影响或引起恐慌,不得向无
关人员散布不安定的言论.
5.6必要时的人员疏散
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需要疏散人员,疏散命令由总指挥下达,具体办法:
5.6.1行政部负责用一切手段快速通知各车间和部门;
5.6.2各部门主管负责引导本管辖区域内人员从消防逃生口疏散,疏散后检查作业空间并作标记,将疏散下来的人员点名后安排到安全地带.
5.7与专业消防队的配合,具体办法:
5.7.1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余人均应原地待命,听候指示;
5.7.2行政部负责疏导车辆,以便消防车顺利到位;
5.7.3总指挥指派人到门前引导消防队到出事现场;
5.7.4消防主管向消防队介绍消防水源和消防系统情况;
5.7.5专业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指挥要将指挥权交出,并主动介绍火灾情况;
5.7.6消防主管向消防队介绍消防水源和消防系统情况;根据要求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工作。

5.8当总指挥下达撤离命令时,除执行灭火任务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沿消防通道有秩序地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由各部门经理、主任维护好秩序,并清点登记到场人员。

5.8善后处理工作:
5.8.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的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防止遗漏;
5.8.2总指挥视情况,负责与相关单位联系;
5.8.3保护好现场。

6.0燃烧的基础知识
6.1燃烧的概念
燃烧是一种发热、发光的化学反应。化学反应是物质发生变化后产生出与原来物质完全不同的物质,如:木材在燃烧中变成二氧化碳、水蒸气和火,这些物质与木才性质是完全不同的。物质燃烧时,必须有放热发光现象。这种在致热发光的同时发生化学变化使原物质消失,新物质生成的过程就叫燃烧。而生石灰遇水发生化学反应变成熟石灰,同时有热产生,但是没有发光现象,所以不能叫燃烧。

6.2燃烧的三要素
燃烧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燃烧,而且三个条件必须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也不会产生燃烧。

1.可燃物: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叫做可燃物质。例如:固体中的木柴、干草、棉花、纸张、布匹、地毯等;
液体中的汽油、柴油、煤油、酒精等;气体中的氢气、煤气、液化石
油气、电石气等。

2.助燃物:凡是能够帮助和支持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