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目的-2
2.适用范围----------2
2.1材料和零部件的适用范围-----2
2.2适用产品范围--2
3. 术语的定义-------5
4. 参考数据---------5
5.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7
5.1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7
5.2有害物质管理基准表---------7
5.3其它环境管理物质对象-------23
5.4产品包装中受限物质--------32
5.5有关电池中受限物质--------33
6.世界各国和地区就物质的使用所实施法律法规---35
7.有害物质测试方法-37
目的
本技术标准:通过明确构成寸金企业五金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等中含有的环境管理物质,规范供应商交付的部件或设备等中环境管理物质中的①禁止使用物质、②计划废除物质以及③削減物质,来达到防止供应商所供应部件、材料及其他物品混入、同时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适用范围
2.1材料和零部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寸金企业的部件、材料及其他物质及寸金企业委托第3方设计、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其他物品。其必须符合本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标准。
· 线材(SWP-B .SUS304. SWC .1018A.1016A等)
· 零部件(螺母、垫圈等)
· 精密螺丝
· 精密弹簧
· 精密轴
· 镀层及表面处理(喷漆、电镀、热处理等)
· 印刷品(标签.彩色纸箱)
· 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点胶)等构成材料
2.2 适用产品范围
(1)由寸金企业设计、制造、销售的五金产品
(2)由寸金企业委托第三方设计、制造的五金产品
(3)第三方委托寸金企业设计、制造的五金产品
3. 术语的定义
本技术标准,对术语做如下定义。
(1) 环境管理物质
包含在部件、装置等的物质中,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2) 管理级别
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和适用对象外进行管理。
(a) 1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b) 2级
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到一定时期予以禁止。
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变更为“1级”。
(c) 3级
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以及削減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削减在部件、材料中含量的物质及其用途。法制化进行当中,有必要在事发前采取对策的物质。
(d) 适用对象外
法令规定为对象外或在现阶段没有替代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 含有
含有是指无论是否有意,向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4) 不含有
不含有是指无能检测出,但并不意味检测值为0ppm,是指在加工过程中所有的产品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不能有意添加、填充、混入或者粘附。
(5) 限制值
指禁用物质并非意图的使用而是作为不纯物含有的时候,对供应商交付的零件、材料以及产品所应该保证的浓度。
(6) 杂质
“杂质” 指满足下列任一或两种条件的物质:
a.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制作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b.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成去除的物质。
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別,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此外,在本技术标准中,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当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7) 禁止供货时期
部件和材料禁止向冠捷供货的时期
(8) 本标准中的塑料
- 合成高分子物质形成的材料或素材
- 合成高分子生成的纤维、胶片、胶带、成形产品、合成橡胶产品、植物原料塑料、
粘合剂等。
*天然树脂与上述合成高分子物质合成时按塑料处理。
(9)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定义为:“不能被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材料”;术语“均质”是指“统一的整体组成”。单独型式的“均质材料”的例子是:塑料,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纸,板,树脂,涂层。术语“机械分离”是指原则上用机械手段如拧、割、压、磨等能将样品分离。
(10)禁用物质——禁用物质是指不论浓度高低均禁止使用的物质,除非它属于已生效的标准的豁免项。
(11)物质浓度——寸金用百万分之一(ppm)来表示物质的浓度,其计算公式为:
1ppm=1000,000×某物质质量/含这种物质的均质材料的质量
浓度是计量单位,100ppm = 0.01% = 100 mg/kg。
(12)刻意添加——刻意添加指故意应用到某个材料或零件中且最终产品中仍含有这种材料,其目的是改善产品的特征、外观或性能。刻意添加的物质或材料可能发生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如供应链中的二级供应商刻意添加了某种材料或物质,一级供应商则必须报告给寸金实业。另外,生产过程中引入的催化剂也属于刻意添加的材料。又如,把回收的材料作为原料加工成新的产品,而此回收的材料中可能含有一定的受管制的金属,这种情况则不属于刻意添加。
(13)塑胶
塑胶由人造高分子聚合物组成之材料以及原材料,包含有树脂、薄膜、粘着剂、粘贴胶袋以及合成橡胶产品等,天然树脂与上述任何一种合成均视为塑胶。
(14)包装材料
为了将物品(包含原材料至加工完成品范围)由生产者送到使用者或消费者,而使用装入、保护、使用、运送与交付等功能之任何材料所构成的产品。
4.参考数据:
4.1《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限制指令》-(含延伸指令)
4.2《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含延伸指令)
4.3《欧盟行销及使用限制指令》-(含延伸指令)
4.4《欧盟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含延伸指令)
4.5《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限制法规》
4.6《欧盟玩具和育儿用品之鄰苯二甲酸脂限制指令》-(2005/84/EC)
4.7《欧盟富马酸二甲脂限制使用指令》-(2009/251/EC)
4.8《限制销售和使用全氟辛烷硫磺酸指令》-(2006/122/EC)
4.9《挪威消费性产品有害物质禁令》-(PFOS)
4.10 《EU有害物质限制》(包含EU加盟各国法律、法规)
4.11 《德国:化学品禁用规则》(物质、调剂以及有含有或排出这些物质、调剂的可能性产品,禁止在规定的用途、条件下上市。
4.12 《德国:日用品限制》
4.13 《德国:二恶英法令》
4.14 《丹麦:福马林法令》
4.15 《荷兰、丹麦:化学物质限制法》
4.16 《加州福尼亚:提议65》
4.17 《SONY零部件和材料中环境管理物质物质 管理规定》-(SS-00259)
4.18 《松下集团化学物质管理等级准则》
4.19 《GreenASUS HSF 技术标准》-(S-AT2-001)
4.20 《GreenASUS 无卤技术标准》-(S-AT2-003)
4.21 《GreenASUS 环保标章产品技术标准》-(S-AT2-004)
4.22 《三星电子关于对环境有影响的物质管控标准》-(0QA-2049)
4.23 《MOTO材料及方法规格书》-(第 12G02897W18 号)
4.24 《富士康有害物质和材料管理规范》-(ESD-A0RH-001)
4.25 《德利信環境負荷物質管理基準》-(TNM -S 60 3)
5.. 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5.1 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本技术标准中作为对象的环境管理物质名称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表
物质名称
镉及镉化合物
铅以及铅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价铬化合物
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多氯三联苯(PCT)
短链型氯代烷烃(SCCP)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磷酸三硬脂精(2-氯二乙硫醚)(TCEP)
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多溴联苯(PBB)
包含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多溴联苯醚(PBDE)
四溴丙二酚(TBBP-A)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氯化阻燃剂
其他溴化合物
镍以及镍化合物
砷以及砷化合物
锑以及锑化合物
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合物(TPT)
二丁基锡 化合物(DBT)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石棉
特定偶氮化合物
甲醛
鈹及鈹的化合物
铍青铜
二氯化钴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己酯
发泡聚苯乙烯(EPS)
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
破坏臭氧层物质
PFOS全氟辛烷磺酸(以及盐)(POHS)
硼酸、特定硼酸钠
放射性物质
卤化二苯基甲烷
双酚
气味物质(二甲麝苯香及铜麝香)
界面活性剂
五氯酚(PCP)
三氯沙
其它环境管理物质对象
5.2 有害物质管理基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