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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人寿保险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健康医疗服务手册(23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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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9/24(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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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信泰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
健康医疗服务手册
本服务手册是信泰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所涉健康医疗服务的详细说明
广东泛华蓝十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合作方,为信泰附加健康
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广东泛华蓝十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将医疗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机
构之一,也是国内现代健康科技领先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商,总部设在广州。公司拥有强大的资
深医疗和健康服务团队,集健康档案管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管理为一体的一站式管理服
务平台,让每个人与医生零距离沟通,随时随地管理健康。广东泛华蓝十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
科技创新提升健康服务品质,立志成为“最受公众欢迎和信赖的健康管理企业”,致力于打造国
民健康服务第一品牌!
健康医疗服务手册目录
1.健康医疗服务释义
1.1 服务提供方
1.2 服务有效期
1.3 服务项目
1.4 服务对象
1.5 服务次数
1.6 服务途径
1.7 服务费用
1.8 医疗机构及医生资质
2.健康医疗服务项目
2.1 医疗咨询类服务
2.1.1 健康档案服务
2.1.2 电话健康咨询服务
2.2 医疗协调类服务
2.2.1 专家会诊协调服务
2.2.1.1 国内专家二次会诊
2.2.2 专家医疗协调服务
2.2.2.1 专家门诊安排
2.2.2.2 住院及手术安排
2.2.3 特别协调服务
2.2.3.1 住院护工及家庭护工
2.2.3.2 被保险人异地就医及家
属探视安排
3.健康医疗服务申请流程
3.1 医疗咨询类服务申请流程
3.2 医疗协调类服务申请流程
4. Q&A常见问题问答
附1: 泛华蓝十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声明
附2:专家医疗协调服务合作医院名单
1. 健康医疗服务释义
1.1服务提供方 经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信泰人寿”)授权,由广东
泛华蓝十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为“泛华蓝十字”)提供健康医
疗服务
1.2服务有效期信泰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犹豫期满次日起至合同交费
期届满日止
1.3服务项目分为医疗咨询类服务和医疗协调类服务。医疗咨询类服务项目分为
健康档案服务和电话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协调类服务项目分为专家
会诊协调服务、专家医疗协调服务、特别协调服务
其中,医疗协调类服务项目内容根据信泰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
险合同被保险人拥有的保障金额不同,分级别提供,保障金额越高,
所获得的医疗协调服务项目越多
1.4服务对象医疗咨询类的服务对象是信泰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全
体被保险人
医疗协调类服务仅提供给经信泰人寿确认同意,已确诊罹患信泰附
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达到约定保障金额
水平的被保险人
1.5服务次数在服务有效期内,医疗咨询类服务项目无服务次数限制,医疗协调
类服务项目分别以提供一次服务为限
1.6服务途径被保险人可通过泛华蓝十字全国服务热线400‐770‐4006,或通过信
泰人寿全国服务热线400‐600‐8890,或信泰人寿客户服务柜面获得
服务咨询和服务指导,申请获得健康医疗服务
1.7服务费用医疗咨询类服务由泛华蓝十字免费提供,医疗协调类服务产生的相
关费用将按本服务手册的约定由泛华蓝十字免费提供或由被保险人
承担
1.8医疗机构及医生资质泛华蓝十字为被保险人安排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均是卫生部注册或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之三级甲等医院;门诊、住院及手术服务
医生来自于各省会城市或京、广、沪区域内,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
格,经注册在合作医疗机构中执业的副高级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
业医务人员
2. 健康医疗服务项目
2.1医疗咨询类服务医疗咨询类服务由泛华蓝十字向附加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
被保险人免费提供
2.1.1健康档案服务泛华蓝十字为被保险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帮助被保险人全面
掌握身体健康状态。被保险人可通过手机短信获得个人电子健康档
案用户名和密码,登陆mybcinc,上传体检信息和诊疗记录
泛华蓝十字会在健康卫士犹豫期满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健
康档案建立工作,并提供健康状况分析、在线查阅、下载档案等服

2.1.2电话健康咨询服务被保险人可通过拨打泛华蓝十字全国服务热线400‐770‐4006获得电
话健康咨询服务,电话健康咨询内容包括医疗、健康、营养、重疾、
肿瘤诊疗意见,以及关于全国各地省级三甲医院特色及医师擅长情
况,泛华蓝十字推荐相应的医院和专家供被保险人参考
2.2医疗协调类服务医疗协调类服务仅提供给经信泰人寿确认同意,已确诊罹患附加健
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达到约定保障金额水
平的被保险人。泛华蓝十字在获得信泰人寿授权后一个工作日内,
开始实施各项协调服务
2.2.1专家会诊协调服务
2.2.1.1国内专家二次会诊泛华蓝十字在获得信泰人寿授权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被保险人的
病情,向被保险人推荐最多不超过三位会诊专家(北京、上海或广
州的三级甲等医院副高级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医务人员),供被
保险人选择
在被保险人指定一位会诊专家并提交完整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泛
华蓝十字将相关资料发往指定会诊专家,并在其后的八个工作日内,
将专家诊断、治疗意见传送至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指定可以确认接
收的渠道,经被保险人签字或者其他书面方式确认收到后,该项服
务完成
国内专家二次会诊结论不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但是可以作为保
险公司确认赔付之参考,并且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寻求进一步诊治
的参考。如果需要,泛华蓝十字可向被保险人推荐北京、上海或广
州等地的三甲医院或拥有相关检测设备的医疗机构进行深度检测
2.2.2专家医疗协调服务
2.2.2.1专家门诊安排泛华蓝十字在获得信泰人寿授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被保险人沟通
确认后,安排被保险人在其常驻地省会城市,或北京、上海、广州
的三级甲等医院,由副高级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进行专家门诊
专家门诊预约成功视为服务完成
该项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手术
费等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2.2.2.2住院及手术安排泛华蓝十字在获得信泰人寿授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被保险人沟通
确认后,安排被保险人在常驻地省会城市,或北京、上海、广州的
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并安排副高级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参与管
理;如经副高级别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主管医师评定有手术指征且医
患双方对于手术方案达成共识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副高级别及以
上技术职称的手术医师,具体手术时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无需手术者,以落实住院病床视为服务完成,否则,以落实住院病
床及手术医师为服务完成
该项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手术
费等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若因保单迁移、户籍变更等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常驻地发生变更,
且变更后的常驻地不在本手册列明的省会城市或北京、上海、广州
合作医院所在地范围内的,我们将以就近的本手册约定的省会城市
或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合作医院为您提供2.2.2专家医疗协调服务
2.2.3特别协调服务
2.2.3.1住院护工及家庭护

为减轻被保险人患病期间繁重的身心负担和经济负担,被保险人在
其常驻地省会城市或北京、上海、广州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期间,或
出院休养期间,可以申请住院护工和家庭护工服务。泛华蓝十字为
被保险人挑选合适的护工,并经被保险人确认同意后提供护工服务
服务有效期内可享受住院护工服务1次,护工服务以1名护工连续
30个自然日为限,护工服务费以200元人民币/日为限;单日看护
时间不足24小时的按1个自然日算。护理内容包括个人卫生如衣物
清洗和协助洗浴,协助行走、协助大小便,根据需要做简单肢体按
摩,以防僵直或肌力衰退,保持室内良好的生活环境,如居室合宜
温度,空气清新,照顾起居及合理的营养饮食搭配
在出院后您还可以申请家庭护工服务,申请流程,费用,人员及时
间限制,护理内容同住院护工服务
泛华蓝十字承担护工服务费用,同一保险合同项下住院护工及家庭
护工服务费用累计以12000元人民币为限
泛华蓝十字与被保险人签署护工使用同意书,并完成护工费用支付
视为服务完成
2.2.3.2被保险人异地就医
及家属探视安排
若被保险人就医地与被保险人常驻地非同一城市,且就诊医院为北
京、上海或广州三级甲等医院时,可以申请被保险人异地就医及家
属探视安排服务
泛华蓝十字为被保险人提供以下服务,并在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关费
用:
①泛华蓝十字为被保险人及/或一名被保险人同行家属提供往返于
被保险人常驻地与异地就诊地之间的双程公共交通费。本项服务费
用额度以4000元人民币为限
②被保险人从常驻地到达北京、上海或广州后,泛华蓝十字提供贵
宾接机或贵宾接车服务(非医疗救护服务)。安排专人将被保险人及
同行家属从机场或车站接送至指定酒店,接机或接车服务标准不低
于当地的出租车服务水平。被保险人及同行家属到达指定酒店视为
服务完成
③在被保险人在异地就诊期间,泛华蓝十字安排被保险人及/或一
名同行家属在医院附近酒店住宿并承担住宿费用。泛华蓝十字承担
15个自然日的住宿费用,住宿费用以8000元人民币为限,且同行
家属在服务提供期间不得更换。超过15自然日后住宿费用由被保险
人自行承担
泛华蓝十字成功落实住宿酒店并完成报销手续视为该项服务完成
3.健康医疗服务申请流程
3.1医疗咨询类服务申请流程
1. 医疗咨询服务申请
被保险人通过泛华蓝十字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770‐4006申请本服务手册列明之各项医疗咨
询类服务
2. 被保险人身份核实
泛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