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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公司从材料出仓到生产部生产出合格产品,交付成品仓之前所有涉及到生产、测试和检查过程。
定义
特殊过程:当过程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这类过程通常称为“特殊过程”。
职责
工 作 职 责
责 任 部 门
负责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品质进行监督检查及品质异常的处理
质量部
负责监督控制措施的落实及过程异常分析处理
生产部
负责过程控制的实施
生产部
程序细则
过程中环境的控制
生产部按VQO009004《5S操作指导书》对车间的环境进行控制和管理。
车间的成品、半成品、合格品及不合格品等,应按规定的区域整齐放置。
过程异常的控制
偶发性异常情况下(如:关键设备故障、停电等),依VQP07011《生产计划控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向顾客准时供应产品。
当过程发生异常,导致批量不合格产生时,按VQP080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VQP08013《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特殊特性的控制
产品特殊特性由研发部按VQO002004《特殊特性确立指导书》进行确定。
生产部根据确立的产品特殊特性在过程流程图、PFMEA、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予以标明,参见VQP07013《特殊和关键过程控制程序》
生产部严格按控制要求进行控制,质量部对其实施进行监控。
过程中调机的控制
5.4.1生产过程中发生调机后,QC必须要确认所有调机后的首件,首件合格后才可以正式生产;
5.4.2领班所有的调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PQC,只有得到PQC确认合格后,调机后的生产才可以作为正常生产;
5.4.3生产部在流水线准备好装调机产品的红色盒子,机修调机的所有产品必须用红色的油漆笔进行标记,并放入红色的调机品盒子;
机修每次调机必须要有记录,生产领班必须确认,QC首件确认合格后签字;
任何调机后没有得到确认合格就生产的事情发生后,必须追究领班和QC的责任。
5.5材料控制
5.5.1材料控制原则:不合格的不投料、不转序、不装配。代用材料必须按规定的
程序办理放行手续。
5.5.2发到生产线的材料(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外协件、辅助材料)必须是经IQC盖有合格章或让步放行章的材料,或是紧急放行的材料,否则生产线不予接受投入生产。
5.5.3生产过程中,材料需按车间规划和规定合理堆放、隔离、搬运、贮存和保管,防止碰伤、划伤、生锈、混料。
5.5.4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材料按VQP070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记和质量记录,实施批次管理。质量记录的内容应能分清批次、数量等。
5.6过程控制的维持
5.6.1过程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