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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验基准∕标准:
标准专用量块;
标准千分尺;
标准刀口尺;
精度不低于1级、面积应大于受检量具检验平台∕平板。
3.校验环境:
3.1温度:20±5℃,湿度不超过80﹪为宜,受检量具入室等温不得少于2h。
4.校验周期:
参见相关管理规定。
5.校验人员:
计量员及经过正规培训测试技术人员。
6. 校验步骤:
校验前
①检查表体有无碰伤、锈蚀、带磁及脏污;②检查主尺刻划、游标刻划是否清晰可见,带显示装置须观察指针运转、数据显示是否正常;③检查游框运行移动是否平稳、顺畅及有无径向、轴向窜动;④检查锁紧装置是否有效;
⑤检查既往校验标识﹝新购置的有无商标及合格标识﹞。
校验中
零位公差:对于游标型卡尺,测试时移动尺框使两量爪的测量面接触,分别在尺框螺钉紧固和松开状态下用目力观察游标0刻线与主尺0刻线是否对齐重合;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读数显微镜观测确认。离线和压线不大于标记宽度 ;对于带指示表及显示屏类卡尺,可以在量程范围内任意位置置零,但显示应稳定。
外量爪测量面∕底座基面平面度公差:0级刀口尺检测时不应是白色光隙。以刀口尺在受检测量面按“米”型分4个方向逐一测试。
测量爪平行度:测试时用标准外径千分尺沿量爪在平行于尺身方向上下不少于3次测量,取其最大与最小尺寸之差作为平行度误差值,偏差应≯分度值的;对于≤500mm范围内高度游标卡尺量爪测量面对底座工作面的平行度公差采用分度值0.002mm的杠杆千分表测试:在零位≤6um;在量程内其它任意高度≤0.02mm为合格。
示值变动性:对分度值为0.01~0.02带表卡尺、电子数显卡尺尺框在任意位置调﹝置﹞零后,移动尺框使两外测量面至手感接触时在指示表﹝显示屏﹞读数,尺框来回移动不少于5次,取测试次数中最大与最小值之差为受检量具示值变动性。带表卡尺不超过分度值的;电子数显卡尺不超过0.01mm
示值稳定性:数子显示器1h内不超过0.01mm。
示值误差:校正是选取适合并涵盖整个量程精度不低于5等标准量块按量程均布3~5个检测点分别于尺身近端、远端两个位置进行。有微动装置应使用微动装置;对测量范围大于1000mm卡尺分为量爪平检和立检两种且应采用等高支撑。
⑥.1 外测量面尺寸差:以量块均布直接测试时每个检测点最少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点观测值。对于1500mm以上卡尺宜采用比较校正方法确认:选取经外校合格同类型标准量具同时测试5个未知值或量块组合的名义尺寸﹝尺寸应涵盖整个量程﹞,取其算术平均值作观测值,如待检卡尺与已检卡尺测试数据等同可依据判定示值误差合格。
⑥.2 内径测量爪的尺寸差: 刀口型内径尺寸在10mm处测试,外测量爪夹持标准块用测量力为6~7N的外径千分尺沿刀口内量爪平行于尺身方向测量;圆弧内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