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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公司从事机电设备运行、检修、安装、调试等工作的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其内容,以适应新设备、新生产方式的需要。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解释。
第二章 工作票
第四条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正常的检修、安装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者,都应使用工作票。不能用停电申请书(票)代替工作票。
第五条公司常用的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它们的格式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
第六条工作票上所列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安全责任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必须经佛山供电局进网作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进网作业证。
第七条一张工作票一式两份,两份的编号相同。
第八条填用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捧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九条填写工作票的一般要求:
1.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有时为了减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工作班的工作票;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或用计算机开票,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一张工作票更改不得超过两处,每处不能超过3个字。“安全措施”栏各项内容和工作许可、终止时间禁止涂改;
3.工作票内有关栏目应填写设备双重称号,即设备名称和编号。运行设备的称号以公司生技部下达的为准。没有交给运行单位的新设备编号,由安装单位提供;
4.填写工作票应使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不能用含糊不清的词句表达(如:同左、已做等等),也不能用波浪号(~)、破折号(--)、省略号(……)等符号代替汉字;
5.工作票的编号按年度全部工作累计编写。公司的工作票编号格式为:“年度-操作序号”。不能出现重复编号。
6.工作票上的各类人员按责任审票、办票,签名完整、正确,书写工整。
7. 工作票填写中除了在工作票中填写接地线栏内,还应按佛山供电局[2008]12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线路装设接地线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广电安[2008]39号)要求,填写《施工(检修)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
8、局内工程需要按两票管理系统要求填票。
第十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规定:
1.本公司的工作负责人由佛山电网施工作业人员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工作票“两种人”考试合格取得进网作业证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公司承包土建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新设备投产前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通知工程部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负责人;
3.油漆工、建筑工等非电气人员到公司承包的电气工程进行零星的工作时,由公司指派电气人员任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4.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工作现场在3小时内的,工作负责人应指定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临时代替;若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超过3小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