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原材料、设备款项,配合车间做好生产、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批准。如果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王华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丁贵永负责保管。法定代表人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股东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股东及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股东决定选用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