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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及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秉着节俭节约,合法合规进行开支。
第二章财务核算
第四条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
财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服务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和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条 会计核算相关规定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根据公司目前实操状况,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年度、季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三)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章资金内部控制管理
第六条 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七条 公司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八条 不准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及设置帐外小金库。
第九条 收入现金时,出纳要向交款人出具实际收到金额的证明;支付现金时,要由收款者本人签收。第十条 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第十一条 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十二条 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本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事先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三条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第十四条 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十五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第十六条 加强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第十七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十八条 到银行提取5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双人、专车,不得单人徒步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第十九条 资金管理
不允许挪动劳务单位的工资、社保、等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对外借款;无权对外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