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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斐服装服饰公司招聘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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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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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16(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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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招聘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人力资源,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人力资源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人力资源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3.2.3人力资源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填写《简历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人力资源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录用: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1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及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人力资源,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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