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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效与解释
2.1 本商户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盛商业管理分公司市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管理部)负责解释。
2.2 市场的管理部有权对本商户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商户手册正式修改期限为一年)
2.3 本商户手册印制成册,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管理制度
1、商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在入市前,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2、从事经营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或展示健康证,以便于消费者和执法部门的监督。
3、商户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押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退。
4、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商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封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和5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5、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押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退。
6、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wxd71b108f461928c9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7、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0-5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8、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春夏期间7:00-19:30,秋冬时节7:30-19:00,如遇变动,以市场公告为主。)
9、商户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以达到商户自己的目的,凡此情况,一经核实,即视为商户自动解除合同,所余租金、押金及履约保证金不退。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商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3、商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