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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录用员工。
三、职权范围
1、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考勤管理、申请条件审核等;
3、财务部负责全勤奖金的核发。
四、全勤奖实施
1、考勤管理
为了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和公平性,所有员工考勤采取个人公司门口打卡方式进行;按公司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为准。门卫保安进行监督。
因特殊情况加班后需要工休的,必须填写工休单,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否则不计全勤。
公司副总以上级别人员不参与全勤奖项,不计发全勤奖。
2、申领条件
员工当月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外,未出现任何请假(包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旷工行为。
员工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行为;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没有全勤奖;
五、全勤奖核实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考勤及申领条件进行核实,如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取消其当月全勤奖。
代他人打卡者,两人均无全勤奖;
打卡上班后,擅自离开工作场所者;
当月受过考核处罚者;
忘打卡超过3次(含3次)以上者;
六、全勤奖发放
1、全勤奖按月发放(如,3月份的全勤奖于3月份的工资里发放)。另,当月提交《离职申请书》者,不再计发放全勤奖。
2、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由财务部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3、发放全勤奖前,办公室将对发放名单审核,审核完毕后,交财务部。
七、全勤奖停发
当员工出现以下问题时,全勤奖停止计发。
当月处于停薪留职期员工或处于长期休假的员工,全勤奖励停发,待正式恢复工作,再参照公司全勤奖申领条件予以重新计发。
八、附则
1、本制度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编制:审核: 批准:
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2、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3、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提出辞职的权利。
二、 辞退管理
1、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对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员工有权立即辞退。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一个月连续旷工三日或累记超过六日者;
3).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恶劣者;
4).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5).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6).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7).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8).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9).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0).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11).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2).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由办公室向员工本人出具书面《员工辞退通知书》,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对员工予以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因公司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调整经营方式需要裁减员工的。
4、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裁减人员,如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向办公室索取《员工辞退申请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申请书向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办公室审核。
6、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7、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仲裁委、法院解决纠纷。
8、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 辞职管理
1、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办公室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部门经理签发意见,再送交办公室审核,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辞职需经总经理批准。
2、公司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主管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