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公司特聘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绩效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
负责组织和督促各部门直线主管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二、薪资的构成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质量、后勤服务及特殊岗位人员;
(2)本公司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定岗定薪、岗变薪变;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
2.岗位工资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特点及同行业岗位薪资数,制定各岗位岗位工资,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月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4.工龄工资
(1)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而设定的工龄工资;
(2)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3)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0元/月。
5.加班工资
(1)员工加班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当月的考勤中据实反映上报人力资源部,部门集体加班或10人/次加班,应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不计付加班补贴;
(2)原则上安排加班的,尽量安排补休,如在一个月内不能补休的,则计算加班补贴。
6.福利津贴
(1)社会保险津贴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假期津贴
公司员工统一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3)伙食津贴
每天补助2.5元。
7.奖金
奖金分为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奖、项目奖三部分组成,以货币形式给予奖励。
8.薪资扣款项目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住宿水电费、有线费(住宿人员)、罚款及其他代扣应扣事项。
9.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三、定薪
1.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入职者约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对于较优秀或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薪酬,但须由总经理决定。
五、薪资计算、审批与发放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员工月薪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贴+各种福利津贴+补杂-应扣款项。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考勤人员将本部门经所有出勤人员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报部门部长审核确认,上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必须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将上月的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于第6日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至第10个工作日为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确定绩效工资的数额。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特别授权人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人力资源部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财务部审核,然后交工资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如每月26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由财务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3.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当月26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提前发放或顺延。
(2)工资领取必须由员工本人领取且签字确认,不得代领。
(3)因计算错误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六、说明
1.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叁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2.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3.对于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依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办理。
4.本制度于试行3个月后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的修正。
5.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一个月
编制人:王青 审核人: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