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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事管理体制
一、亿城物业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各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制。其人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人事调整,均由部门领导会议讨论,报总经理审批、决定。
二、亿城物业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统一管理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人事管理内容
一、亿城物业根据公司领导会议的有关决议,确定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以精干高效为原则,遵循因事设岗、以岗配人、合理编制定员。并制定各岗位职责,为评定、考核、培训、晋升提供依据。
二、员工的管理,主要包括:
考核与任免;
流动与调配;
培训与教育;
奖励与惩处;
三、劳动工资管理
(一)亿城物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
(二)员工的来源及人员的录用办法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内部选拔、社会招聘、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他人推荐及自我推荐并举的方式;
(三)亿城物业实行岗位工资制,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的用人制度。
四、员工福利保险管理,包括: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员工劳动保护;
员工福利。
五、企业劳动人事统计
六、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章管理权限与职责分工
一、公司机构编制的组建与调整报物业总经理、亿城股份地产审批。
二、亿城物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其职务的调整与任免、工资变动与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等,均应按规定的管理权限由董事会审批。
三、亿城物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统计汇总,并上报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劳动人事部门。
四、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员工人事档案。
第四章人事工作纪律
一、 亿城物业人力资源部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按照公司制定的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开展人事管理工作,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二、公司的人事工作者,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守秘密,不循私情。
第五章附则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本规定制定各项具体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结合亿城物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制定本规定。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效务实的原则,设置公司的职能机构;
(二)根据工作任务、职责和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遵照岗位、职责、权限相统一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人员编制坚持因事设岗,按岗配人,严格编配,宁缺毋滥;
(四)重骨干,精人员,合理确定管理人员职数与各类业务人员的数量。
二、机构设置
亿城物业共设立四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分管项目以项目总经理管理负责制,每个项目部无特殊情况,一般均按客服部、安全部、工程部进行设置。
三、 人员编制
亿城物业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复的定额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合理确定。
四、 机构编制调整与管理
(一)在董事会批复的编制范围内,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原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调整;
(二)人力资源部为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构设置的调整与撤并;负责机构规模、编制定员的核定以及机构编制申报审批等项工作。
五、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招聘行为,提高招聘质量,展示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工作须遵循“严格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量才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员工招聘、面试事项,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招聘需求审批
招聘需求包括空缺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