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对于报告年度来说,不论是自查还是税务稽查,只有税款没有对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汇算清缴后自查
发现少缴税款的并且主动缴纳的,没有罚款,一般情况下也没有滞纳金
注:需要内部文书流转
发现虚报亏损,不论是多申报亏损,还是少申报亏损,只需要调整前期申报数据
注:均需要内部文书流转,少申报亏损的应当在三年内及时发现
三、汇算后税务稽查发现
2010公告第20号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思考:调整后报告年度仍然亏损—虚假计税依据
调整后报告年度为盈利但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调整后报告年度为盈利但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偷税
2005国税函190号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留抵
可以形象地将留抵比喻为亏损
2005国税函169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
2004国税发11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非善意的取得虚开代开的专用发票除外
1998国税发6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四、汇算清缴与季度预缴
2008国税函635号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1、季度申报,如果没有特殊事项,应当按照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不考虑纳税调整
思考:会计差错
不合理的减值准备
如果没有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造成季度少预缴所得税的,有权征收滞纳金,不考虑汇算清缴是否足额调整
2、盈利企业的预缴控制
2009国税函34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货币时间价值与税务风险控制不可兼得
五、年度亏损的弥补
2008国税函635号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结论:季度申报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思考:2011年度亏损但实际办理年度申报时间是2012年5月12日,如果在2012年4月4日办理当年度一季度申报(盈利),能否弥补2011年度亏损
注:一季度申报时间与上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顺序
1、2012年一季度亏损
注:两者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产生影响
2、2012年一季度盈利但全部用于2010及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注:两者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产生影响
3、2012年一季度盈利但部分用于2010及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注:现年度申报,然后季度申报
六、季度亏损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