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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位空缺时,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个人品德及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二、入职手续及入职培训
1、新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到办公室报到,一般情况下,报到时须携带下列物件:
①、办公室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②、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原件(六个月以内);
③、近照4张(2张1”及2张2”);
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⑤、学历和职称证明原件;
⑥、应届毕业生须携带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有关证件;
⑦、其它办公室要求的物件。
2、新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办理其档案和社会保险材料的转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与公司签订《员工任职承诺书》、《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3、新员工报到后,须参加办公室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的了解,并将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发放的胸卡及办公用品、钥匙等交其签收。
三、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被录用后,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2、在正常情况下,根据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限,在到期前7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处室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沟通,并由办公室交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试用期转正人员意见征集单》,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办公室为其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3、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处室负责人向办公室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并由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试用期转正人员意见征集单》,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办公室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
4、确认转正的员工由办公室向该员工发出《试用期满通知书》,并就转正后薪资予以确认签字。
5、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将其辞退。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如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书面通知。
四、转岗
1、员工因故需要从原工作处室转岗至另一处室,须在双方处室负责人协商同意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办理相应的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岗,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离岗者,一般也不得转岗至其它处室受聘。
五、合同期到期员工考核
员工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企管处组织对该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表格下发全体员工,由全体员工对该员工就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无记名综合考核评定,具体考核内容及表格另行下发。办公室汇总员工考核结果形成初步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按董事长最终批示结果决定该员工合同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