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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国内各地办事处、各地用服、各地代表处等驻外机构车辆的维修保养,各地合资企业参照执行。
3职责
3.1驾驶员
对自已所驾驶的车辆要爱护,注意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申请维修保养。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要到现场进行协调与监督。对维修保养完毕的车辆进行验收,并保存维修保养资料。
3.2车队队长
对驾驶员申报的1000元以下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审核,并报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项目经队长审核及主任批准后,报车辆管理部审批,并对维修保养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对重要项目到现场监督,重要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验收,并将资料存档。
3.3驻外机构主任
对车队队长审批后的维修、保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
3.4车辆监管科维修工程师
对驻外机构驾驶员申报的1000元以上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审批,并建立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的项目)档案
4输入
各类车辆的维修、保养申请
5输出
5.1车辆维护、保养申请获得批准
5.2车辆维护、保养申请被执行
5.3车辆维护、保养资料存
6、流程图
7流程说明
001申请 驾驶员
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001a 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