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2年2月29日 实施时间:2012年3月1日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
目录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1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5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34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 37
用火作业许可证(级) 第联 3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第联 40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 联 41
高处作业许可证第 联 42
破土作业许可证第 联 43
吊装作业许可证 第 联 44
断路安全作业证第 联 45
断路作业通知单 46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4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48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范围。在公司属单位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一)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五)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罐区;
(六)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四条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 “用火作业票”实行统一格式。
第五条用火分级。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级。
(一)一级用火
装置在运行中
1、公司装置内的加热炉、压力容器用火;
2、天然气压缩机公司房、流量计、阀组、仪表、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
3、储罐区防火堤以内的用火;
(二)二级用火
装置在停行中
1、公司装置内的加热炉、压力容器用火;
2、天然气压缩机公司房、流量计、阀组、仪表、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