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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
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
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
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
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
工图预算。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
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
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
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
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
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 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