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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矿公司矿井瓦斯抽放实施规定(13页).rar

资料大小:2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WinRAR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5/1(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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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藻渡煤矿公司矿井瓦斯抽放实施规定》(13页).rar 目  录 第一节  总  则 3 第二节  矿井抽放瓦斯技术规范 3 第三节  抽放瓦斯计量 4 第四节 抽放瓦斯管理 6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瓦斯抽放管理工作,大力发展综合抽放瓦斯技术,不断提高瓦斯抽放效果,特制定《藻渡煤矿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实施细则》。 第二条 矿技术总工对瓦斯抽放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和技术责任,矿安全副总具体负责瓦斯抽放的管理工作。矿通风部门具体负责瓦斯抽放的技术业务工作。 第三条 矿井瓦斯抽放是防突及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必须坚持综合抽放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第四条 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放设计,工作面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放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五条 要把抽放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放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第二节  矿井抽放瓦斯技术规范 第六条 实施瓦斯抽放的水平、采区,应测定抽放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等参数。 第七条 实施条带预抽和网格预抽的防突技术。直接开采深部水平的弱突出煤层(K1煤层)应在掘进前不少于6个月形成条带预抽,工作面投产前6个月形成网格预抽,采前形成本层预抽。直接开采严重突出煤层的采面必须进行掘进条带预抽和回采前的网格预抽,采前形成本层预抽。严重突出煤层预抽时间不少于1-2年,预抽率不低于25%。 第八条 穿层抽放孔必须采用机械封孔,封孔深度3m以上;顺层抽放孔采用人工封孔和机械封孔相结合的封孔工艺,封孔深度5m以上。 第九条 严格抽放钻孔孔径管理。放工抽放孔的钻头直径不得小于φ65mm。应积极推广应用大孔径施工。 第十条 实行卸压抽放的堵孔管直径不小于25mm(内径),抽放钻场汇流管直径不小于100mm(内径)。 第十一条  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抽放瓦斯时,必须每旬检测CO浓度和气体温度。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要采取防灭火措施。 第十二条  抽放管道要敷设平直,用托架固定在巷帮,不能用托架的地方,则用材料垫高,高度不小于300mm,以便于安装放水器。 第十三条  抽放干、支管平巷拐弯处、斜巷下坡 应设自动放水器和除渣器,涌水量较大的抽放钻场应安设自动放水器。 第三节  抽放瓦斯计量 第十四条 计量管理规定 1. 抽放瓦斯计量必须由经局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流人员负责测定、计算、填表等工作。 2. 矿必须按《附录一》配齐1-2套抽放瓦斯计量检测仪表及工具。 3. 抽放瓦斯计量计算结果和上报资料必须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测定抽放流量统一采用皮托管或孔板流量计,采用其他仪表测定,必须经煤管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