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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信达高速公路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46页).rar
第一章 计量支付程序
1.1 工程计量程序如下:
1.1.1 分项工程(工序)完工后,符合验收条件;
1.1.2 承包人准备与计量项目相应的质量检验资料及证明文件;
1.1.3 承包人提出计量支付申请或监理工程师发出计量支付通知;
1.1.4 填写《工程计量计算单》
1.1.5 总监办监理处和计量室审查文件、资料,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退还承包人,可以暂不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1.1.6 信达公司工程协调部审核,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退还总监办。
具体程序如图1-1所示。
1.2 工程计量
1.2.1 工程计量原则
工程计量对象是符合合同条件和设计图纸或变更指令的已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达到相应规范要求,并具备相应证明资料的工程,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坚持质量合格是工程计量必备条件的原则;
(2)必须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隐蔽工程的计量在覆盖前应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