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金华路33号地块项目工程
10kv高压架空电线防护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目 录
1、工程概况………………………………………………………………2
2、编制依据 ……………………………………………………………2
3、10KV高压架空电线防护措施 ………………………………………3
4、安全施工组织与措施 ………………………………………………5
5、安全环保措施 ………………………………………………………6
6、触电现象与触电急救…………………………………………………6
7、主要耗材表……………………………………………………………8
8、高压架空线防护平面布置图 ……………………………………8
9、高压架空线防护措施立面图………………………………………8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金华路33号地块项目,为规划中的精华玻璃厂地块。拟建场区南至居民宿舍,东至金沙路,西会昌路,北至金华路。建设用地东西长约390米,南北宽度为136米。
项 目
内 容
工程名称
金华路33项目
工程地址
金华路至金沙路
建设单位
青岛中泰信事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本工程±0.00=41.30m,总建筑面积约为100275.00㎡,其中基坑部分:(自然地表综合取-3.5m)开挖深度3.5米(局部4.5米),基坑底面积约33000平方米
工程性质
商业网点、民用住宅
工程范围
土方及基础处理工程,包括降水、边坡支护、土方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和实施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奖项
争创泰山杯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500日历天
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3、《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
5、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规定
10KV高压架空电线防护方案
1 外电线路防护
1.1 在建工程不能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该符合表4.1.2规定。
表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该符合表1.3规定。
表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该符合表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5m。
1.6 当达不到第1.2~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1.7 当第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
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1.8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依照以上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和为保证施工及输电线路的安全,我项目部对高压线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基本做法如下:
在高压线(10KV)下面搭设一条双排脚手架,脚手架的架体均为松木杆。脚手架顶侧搭设一道安全防护密目网,其防护等级为IP31,以便在顶部保护高压线。脚手架两立杆长约100000mm,间距为3500mm,由于9#楼现场高压架空线路距塔吊前臂达不到安全距离,需要在高压线的下面搭设6000宽、高度8M、长度120M的脚手架成为4排一体,上部搭设高度6M木材架子并配备安全警示旗,详见“高压线架空线防护措施立面图和高压线架空线防护平面布置图”。每隔6米间距挂设高压警示牌。
四、安全施工组织及措施
1 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及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
职 务
姓 名
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