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证券研究报告
预定利率如期下调,鼓励发展长期分红险,
动态定价机制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2024年8月4日
证券分析师:胡翔
执业证书编号:证券分析师:葛玉翔
执业证书编号:证券分析师:武欣姝
执业证书编号:证券分析师:罗宇康
执业证书编号:S0600516110001 S0600522040002 S0600524060001 S0600123090002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hux@dwzq geyx@dwzq wuxs@dwzq luoyk@dwzq
《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发布
( 事件:8月2日,金监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3月末,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发布了关
于完善评估利率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保险业协
会组织9家公司参与研究项目分为挂钩机制研究、
动态调控及约束机制研究、产品定价及长期可调
机制研究三个小组,旨在建立寿险公司评估利率
和市场利率的长期动态联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
定价利率的可调机制。
7月中旬,监管部门组织老七家开闭门会,商讨
预定利率为3%的保险产品下架。其中,普通型保
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从3%下调至2.5%,调整期1个
月。投资型理财产品中,分红险产品的保证利率
上限调整为2%,万能险产品的保证利率上限调整
至1.75%,调整期为2个月。预计监管部门7月底
发文或明确。
数据来源:金监总局2负债成本测算成为今年寿险行业研究的重要课题
( 监管引导预定利率下行的决心不变。相较于2023年,本轮预定利率下调或大公司先行,各机构节奏
显差异,体现为监管引导下的自发机制
( 监管通过窗口指导对不同体量保险公司进行浮动收益产品的存量负债成本上限进行压降。若该公司能够
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其投资收益率表现优异,则可不需要主动调降实际收益率。
( 由于该调整类似存量负债“重定价”,相比预定利率调整“不追溯过往保单合同”,对负债成本压降作
用较大。
2023年起监管持续引导寿险公司综合负债成本下降
2023年7月底前,人身险新产品预定利率已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 《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
基本完成调整
? 传统险、分红型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分别调整? 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
列示佣金上限,并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发展的通知》
? 要落实产品销售执行的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
为3%、2.5%,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不能高于2%? 当审慎合理地确定费用假设,细化完善费用结构。鼓
励各公司探索佣金费用的递延支付,通过与业务品质
挂钩,实现销售激励的长期可持续性。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
备费用,杜绝恶性竞争
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 2024年3月万能险结算利率拟再度调降 部分险资于2024年年中下架3.0%增额终身
? 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
工作? 要求调降万能险结算利率水平、分红险实际分红水平。
大部分中小险企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超过3.3%,大型
险企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超过3.1%。分红险的实际分
红水平对照万能险结算利率实行。寿险
? 据上证报报道,部分险企为符合公司风险管控要求,
将于6月末正式停售3.0%的增额终身寿险,并将于7月
1日上市预定利率2.75%的增额终身寿险,新产品已经
报备成功。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3《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点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 二、自2024年10月1日起, 三、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 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 ? 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 ? 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
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 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 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
保险产品停止销售。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 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
监管总局。
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
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
价。四、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各公司在演示
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
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特
点。五、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产品。
? 对于预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可以按普通型
保险产品精算规定计算现金价值。六、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
学化管理。
? 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
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 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 用率(即可用总费用水平)和费用结构。
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预期投资收 益率,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导客户预期。
? 在披露红利实现率时,应当以产品销售时使用的演示利率为
计算基础。
八、要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
七、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优化产品开发设计,稳步
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拓展和丰富保险保障的内涵和外延,更产品分类、差异授权。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根据消费者需
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
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九、要建立与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产品开发管理
体系,确保预定利率调整过程中产品开发、切换、停售、销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通知背景和进度表
( 考虑到此前市场、寿险公司和代理人均有充分预期,本次产品切换过程中,市场主体的炒停售依然
会普遍存在,但整体保费预计保持相对平稳增长。
文件发行背景新备案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调整进度表
全面贯彻中
央金融工作
会议精神适应市场形
势变化2024年9月1日
? 普通型保险产品预2024年10月1日
? 分红型保险产品预
定利率上限为2.5% 定利率上限为2.0%
强化资产负
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
身保险业负
债质量? 万能型保险产品最
低保证利率上限为
1.5%数据来源:金监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