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人员、环境、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检修和维护的安全要求,以及风力发电机组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
二、总则
1.发电场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风电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基本要求
1.人员的基本要求;
2.作业现场的基本要求;
3.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
1.人员的基本要求:
1.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心脏病、美尼尔病、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病症的人员,不应该从事风电场的高空作业。
2.风电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风电场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事故的产生原因及处理办法,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3.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特殊作业应取得相应特殊作业操作证。4.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5.外单位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开展工作。6.临时用工人员应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2.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1.风电场配置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等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风电场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2.风力发电机组底部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的标示牌;基础附近应增设“请勿靠近,当心落物”、“雷雨天气,禁止靠近”警示牌;塔架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必须带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指令标识;36V及以上带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标识。
3.风力发电机组内无防护罩的旋转部件应粘贴“禁止踩踏”标识;机组内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作业地点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标识;机组内安全绳、高空应急逃生定位点、机舱和部件起吊点应清晰标明;塔架平台、机舱的顶部和机舱的底部壳体、导流罩等作业人员工作时站立的承台等应标明最大承受重量。
4.风电场场区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5.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6.机舱的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7.风电场现场作业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应配备急救箱、应急灯、缓降器等应急用品,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8.机组内所有可能被触碰的220V及以上低压配电回路电源,应装设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