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迪庆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
2、职工参保: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3)具有城镇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已参加的封存后即可)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2、城乡居民参保:参保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
(6)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1、迪庆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转移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