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粤海国际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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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合同双方
1、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2、乙方:粤海国际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3号粤海酒店8楼
商业登记证号码:企独粤深总字第314840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第二条 委托事宜
甲方对地处 厦门市湖滨中路与湖滨南路交叉口东北侧 的土地拥有 50 年以上使用权,目前,正在投资将其建设为一家现代化、高水准、建筑面积 88000 平方米、约有350间客房的 五 星级酒店,酒店名称暂定为“**粤海国际酒店” (以下简称酒店)。工程预计 2009 年 9 月 8 日前全面竣工。甲方拟与乙方就酒店的前期策划、工程筹建、开业筹备、开业后全权委托经营管理的工作进行长期战略合作,逐步实现各自的战略构想和互利双赢的目标。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做好酒店全权委托管理的各项专业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三条 合作目标
按照甲方的投资概念与构想,建设一家符合当地市场需要、功能布局合理、装饰风格高雅的现代化 五星级标准酒店;确保酒店在预计期内的顺利开业;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将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并达到酒店所在地同星级酒店的一流水平;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最大化,实现甲方的投资回报;确保酒店管理服务达到并保持粤海模式的规定要求以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第四条 合作模式
本合同约定,双方采用全权委托经营管理的合作,即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酒店进行经营,尊重乙方的经营管理权,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以其专业的管理经验,努力使酒店经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作目标。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自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酒店开业日起 5个完整年度的12月31日午夜结束。。
本合同期满前90天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甲方决定继续采用全权委托经营的方式管理酒店,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
第六条 投资与收益权
酒店筹建期,甲方有权独立决定投资总额、投资项目与方向。
在酒店开业期,甲方对酒店固定资产的投资及处置(包括购买、新建、改建、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有最终决定权。甲方的上述决策及行为应以充分尊重的专业意见并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为原则。
甲方将设立专人或委托乙方对酒店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管理,并定期对酒店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核定。
作为酒店的投资人及所有者,甲方对酒店的经营成果享有占有权与支配权。
第七条 年度预算的审批权
酒店开业期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前(或酒店试开业日前)的至少1个月内,乙方要向甲方递交一份下一年度(或首个会计年度)的预算建议书,该预算建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酒店营销计划;(2)总收入、经营成本费用和经营利润计划;(3)调整职工工资福利计划的建议。预算建议书和最终认可的预算仅是一种计划,不作为效益承诺的依据。
第八条 人事安排的审批权与建议权
乙方选定的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