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平安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矿井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抓平安工作,对矿井平安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劳动法》《煤炭法》《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等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平安指示、指令、规定。
3.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时候,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
4.每周主持召开矿平安办公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听取各级领导、安监部门、专业领导分析当前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一次平安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5.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矿井平安和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主持制定解决措施,并催促落实。
6.组织实施平安技术开展规划、平安教育、培训方案、防灾方案和解决平安技措方案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
7.支持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正确行使平安监督职权。
8.催促检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和各单位部门平安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9.正确行使《矿山平安法》《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等法规所规定的职权。
10.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平安生产工作。
11.对重大事故亲自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并按“三不放过〞的原那么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党委书记平安生产责任制1.党委书记是矿井平安生产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矿长抓好矿井的平安工作,对矿井全体员工平安思想教育负全面管理责任,做到平安思想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劳动法》《煤炭法》《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等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平安指示、指令、规定,确保“政令〞畅通无阻。
3.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时候,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
4.按期参加矿平安办公会议,分析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掌握全体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平安生产中薄弱人群的思想动态,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一次平安办公会议所规定的有关内容是否落实。
5.负责催促每月组织一次矿井平安和质量标准化大检查,重大平安生产问题参加决策,制定解决措施,并催促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矿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和各单位业务部门平安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的落实情况。
7.支持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正确行使平安监督职权。
8.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那么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生产矿长平安生产责任制1.生产矿长是原煤生产系统平安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全面负责生产系统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2.协助矿长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平安指示、指令、规定。
3.催促检查各生产单位、部门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的执行情况。
4.负责抓矿井质量标准化、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体组织每月一次的平安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每周召开一次生产例会、每月一次班组长例会、放炮员例会、顶板管理例会,每天召开生产调度例会,分析当前平安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安排布置及处理。
6.负责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落实及处理工作,抓好安
全技措工程资金的投人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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