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珠海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本人18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1、正常往前补缴1个月,补养老和失业险种;
2、仲裁补缴依据仲裁劳动关系认定时间补缴养老险,收取滞纳金。
所需资料:
1、正常补缴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局前台盖章;
2、仲裁补缴需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中心合同备案证明;工资支付清单或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银行批量开户明细表、银行批量开卡清单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跨年补缴,需公积金中心审批
补缴资料:
1、补缴申请报告(补缴原因、时间、人数、金额);
2、补缴明细表;
3、提供单位当月社保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盖社保中心业务章);
4、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3、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1、《珠海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原件;
3、除本市户籍且居住本市户籍外,需每年进行一次享受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4、1998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我市一次性缴交15年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或未定期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的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养老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门诊: 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2、市内住院: (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即时办理。如有现金需报销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报销)
(1)补缴医疗保险欠费后,可报销补欠时段的市内住院费用;
(2)女职工生育时合并疾病发生的市内住院费用(须由就医医院在清单中圈出疾病相关费用并盖章);
(3)有责任人但本人须承担部分责任的市内住院费用;
(4)规定范围内其他不能及时与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
3、异地住院:
(1)长住异地的工作人员(其中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须参保一年以上); (2)异地定居的离、退休人员;
(3)异地居住的领取定期待遇的工伤一至四级职工。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1年内(最好是1个月内);
2、周期: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所需资料
1、市内现金报销:
(1)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
(2)单位证明(大病医保);
(3)住院费用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4)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注明现金结算原因并盖章)。
2、异地就诊:
(1)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
(2)疾病诊断证明;
(3)住院费用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4)医疗费用收据;
(5)本人的银行账户(四大银行之一)。
3、市外转诊: 经批准转诊到已联网的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按联网结算方式结算住院费用。未联网医院: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珠海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单和医疗机构统一的收费收据等到珠海市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报销。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