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长江委监理中心武都水库大坝工程监理部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有利于武都水库大坝工程的常态砼工程(含微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施工过程控制,规范监理和施工行为,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和DL/T5144-2001)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规程规范等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武都水库大坝工程以仓面振捣方式浇筑为主的各种常态砼工程(含微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28天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强度等级和各类混凝土(含不同级配)以及不同强度等级砂浆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一式四份至少包括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材料一致。
2、在进行混凝土或砂浆(如C20和M25以及M20)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以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
3、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8天,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和技术要求等)和有关规程规范等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措施计划。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流程图,有温控等特别要求的还应包括其特别技术要求等);
(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排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等);
(3)、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循环进度和月浇筑强度等);
(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粉煤灰、氧化镁、硅粉和外加剂等);
(5)、混凝土(含砂浆)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模板、钢筋、预埋件安装、止、排水设施、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埋作业内容等);
(7)、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其它按要求需报送的资料。
4、当施工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递交其(模具)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5、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排水材料、外加剂、粉煤灰、氧化镁和硅粉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调运单、试验报告单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施工合同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等的规定按每次进场的数量和批次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混凝土施工开始前28天报送监理部审查认可。
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查后限时返回(含审签意见单的一份文件)。审签意见有 “同意按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修改后重新递交”和“不批准”四种。
7、施工单位在接到的批复意见为“同意按此执行”后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7天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否则施工单位需修改后重新报送监理部审批。
8、监理部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经过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报审并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施工质量和技术以及安全的管理,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等的要求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